人文社會學院所在之第二教研大樓

  東吳大學是由基督教之前監理公會於清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創辦,其前身實由蘇州博習書院、上海中西書院、蘇州宮巷書院所組成。1901年稱中央大學並設文理二科,1927年文理二科改為文理學院,聘潘慎明為院長。1929年東吳大學核準立案,設文理、法學院。1937年抗戰開始,文理學院、法學院移至上海公共租界慕爾堂上課。同年,太平洋戰爭爆發,日軍進據上海公共租界,文理學院因此停止上課。1945年抗戰勝利,1946年文理學院在蘇州恢復上課。1949年神州變色,1951年東吳旅臺同學會鑒於臺省大專院校無多,失學青年日增,倡議在臺復校,乃先設東吳補習所,暫借臺北市漢口街一段十五號樓房一座為校舍,並聘 邱漢平 博士為校長。1954年夏,教育部以東吳補習學校三年來辦理頗著成績,乃於七月二十九日核准東吳大學復校,並令先行恢復法學院,1956年增設中國文學系,以做為將來恢復文理學院之準備,同時在士林外雙溪覓置土地十五甲為校興建校舍。1968成立文、商兩學院,並恢復「東吳大學」原名。1969年教育部核准恢復完全大學建制,為「私立東吳大學」,設文理、法、商三學院。1970年另成立理學院,文理學院改稱文學院。本院計有專任教師109名(含講座教授、客座教授),兼任教師255名。(107.01.17統計資料)
 

  本院於200610月起正式更名為「人文社會學院」。目前包括中國文學系(含碩士班、博士班)、歷史學系(含碩士班)、哲學系(含碩士班)、政治學系(含碩士班、博士班)、社會學系(含碩士班)、社會工作學系(含碩士班)、音樂學系(含碩士班)、師資培育中心,以及人權學程(含碩士學位學程)、創意人文學程、非營利組織管理學程等共十一個教學單位
 

  人文社會學院教育理念在於「提升人文素養、落實社會關懷」。本院教學與研究的共同特色為:

  一、促進健全人格教育,結合全院師生,在自由學風下,成為具人文素養之社群。

  二、共同就「人與社會」此一與現代文明生活有密切關聯而不可分割之課題,進行研究與交流。

   三、重視科技整合,建立並運用教學資源平台,以跨領域合作方式進行各種教學與研究活動。

   展望未來,將全力辦好大學部的各項教學活動,並致力發展碩、博士班,建立完整之教學體系。同時,繼續發展跨領域學程,並建置教學支援平台,拓展國內外合作研究和學術交流,以培養國家社會發展所需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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