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散文組 佳作
  • 適用身份:陳明義〈自白〉
  • 最後修訂日期:
彷彿四部曲 1、彷彿 我不在是這裡的水草   只好 從容地從池中爬起   尋覓 另一個沼澤 2、彷彿 我不再是這裡的塵埃   只好 從容地從林間飛出    投入 另一個天空 3、不再是這裡的山鳥了   只好 從容地從山中走離   投宿 另一個野店 4、不再是畏怯的棉絮了   明朝 就要揮別   和山雲一同漂流   親愛的 撣去胸間的悲傷吧   我會再來   去年二月離家前,在日記上寫下這首詩,很快,一年過去了,一切竟然都有彷彿的感覺。天空藍得彷彿了,世界明亮得彷彿了,我也彷彿得不是原來的我了。彷彿一切都是夢,淡淡的,有一點哀傷,有一點灰色,有一點灰色,有一點難捨的年輕而略帶斑駁的夢。多希望這只是一場夢,一場令人難以置信的夢。可不可以(可不可能?)讓我從夢中醒來,讓我回到原來的池中、林間、山中,我不想再作棉絮了!主啊!讓我回到離家前的我。 美好的故鄉,美好的同學,美好的親人、族人,美好的世界,彷彿一切都是美好的。以前竟然都沒有過這樣的感覺,也許是部將揮別這個世界的緣故吧!這時候監獄外面的天空,該乾淨的像出浴的少女的臉吧!好想到外面的世界去看一看,作今生最後一次的流連,找一個清淡平和的黃昏陪麗卿再走一段特富野的山路,再和爸媽、族人、亂學說幾句話,但是,似乎都不可能了! 主說憑著果子就可以辨別樹的好壞,說荊棘上怎能摘到葡萄呢?疾藜裹怎能摘到無花果呢?說凡是好樹都結好果子,惟獨壞樹結壞果子。真的是這樣嗎?親愛的爸媯一生奉公守法,待人誠懇和善,為族人奉獻、服務,為族人所尊敬,這樣的好樹,怎麼會有我這樣的壞果子呢?「本庭宣判: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七十五年度重訴字第二十六號。公訴人,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處檢察官。被告湯英伸,男、十八歲,嘉義縣人。業工。選任辯護人,羅國寧律師……。 右列被告因殺人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本院判決如左: 湯英伸連續殺人,處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又竊盜,處有期徒刑陸月。應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法院宣判的條文,一個血淋淋的事實。我能否認嗎?一個殘暴的創子手能不承認自己是一顆壞甚至腐敗的果子嗎?我愧對養育十八年的親恩,只因一時的衝動,竟然犯下滔天的大罪。雖然,我仍然希望在雙親的心目中,我仍是一個純潔善良的孩子。即使,這是完全不可能了! 悲傷的不是我,是我的父母,痛苦的不是我,是我的父母,每次您們來獄中看我,都顯得異常的鎮定,但是從您們的眼中,我清楚見著人問最高費、偉大的慈愛與關懷,「放心,大家部在極力的為你挽救」,您們的話一次又一次地在秒的耳中響起。無數次的掙扎、矛盾與思考,使我決定暫時離開家鄉,讓自己獨立謀生,去體會生活的意義,再者,忘掉學校裏的不快,去年離家的字條很清楚的對您們說不會耽誤我的前途,想不到此刻連您們都讓我耽誤了。整年為我的事情勞神,還讓許多相識與不相調的人為我奔走請命,我清楚的看見您們的憔悴和愁容,與社會上所存在的一種關愛。蓼蓼者莪,匪莪伊蒿,哀哀父母,生我劬勞,詩經的話讓我的心臟在黑暗中因良心的譴責,而汩汩滴血。欲報之德,又豈只是昊天罔極。對於親恩及眾人的關懷只有待來世再報。 嘉義師專四甲的同學你們都還好嗎?真不知如何感謝你們一次又一次的來看我,多麼希望再回到學校和你們繼續歡笑、讀書,將來一同為國作育英才。剩下二年了,你們要堅持下去。二年的感情,要怎麼細數呢?像春夜一天的星子吧!像吉他永不停止的弦聲吧!還是像淙淙長江中鮮麗的水滴。好懷念相處的日子哦!若是能夠僥倖重生,我一定為你們再度登毫放歌,直到六根琴弦俱斷為止。但是,可能嗎?常跟你們說我要讓他們在亮麗的地方看見我,不讓他們在黑暗之中看見我,這次,我讓他們在黑暗中看見了!讓學校、社會、全世界的人都看見了!看見我泯滅人性和殘酷醜惡的臉孔。你們也看見了,你們也認為我是如此嗎?相信,只有你們瞭解我了。 「親愛的四甲,我們要別離了。啊!這一刻真不知道要說些什麼。心裏什麼滋味都有,說感傷是有那麼一點,說高興也是有那麼一點點。真的捨不得離開你們,相聚了三年有歡樂,有哀傷,我們都一起度過上。我,實在不能改變什麼。雖然我們要暫時分離,但相信我們的友誼永遠存在。」這是一年前我辦好休學要離校時對你們說的話,其實,要分離了,誰沒有愁滋味呢?欲說還休,欲說還休,又豈只是登上樓去,為賦新詞所能道盡的。現在,這種感覺更加強烈。「暮色中,我看見你的背影於岸邊消逝,孤燭的雁攜走了星子的絢爛,紅色的楓葉與秋雲告別,我獨用走在山中,隱約聽到草木的啜泣,可不可以,多年以後,讓我在不知名的星空與你相遇。」這首別離是我二年前的一個夜裏流著淚所作的歌,我錄下來留給了你們,你們都聽過好幾次了吧?國全告訴我你們成天拿著錄音機在班上播放,實在太讓我感動了!這次,我們卻真的要永遠分離了。雖然,我不會忘記我們曾經編織的理想與回憶,和你們交往,真的,就算是死了,我也了無遺憾。 麗卿,對妳最感到抱歉了,妳會怪我嗎?二次開庭,妳都靜靜地站在角落,法官一宣佈我被判處死刑,就看見妳一個人掩著臉嚎啕的衝出庭外,麗卿,妳知道我是多麼的難過與感謝嗎?難過的是,我沒有機會再和妳相處了,感謝的是主讓我與妳相識。啊!我們何妨化悲痛為力量,虔誠的祈求來世再度相遇,好嗎?妳也相信我是一個殺人魔鬼嗎?但是彭老先生的話在我腦中浮起:「我媳婦的血沖到天花板上,這個夭壽囝要讓他死。」,我能說什麼?是的,我早無意奢求法律的寬容,我樂意接受法律最嚴厲的制裁。「我的死不足回報,但誠心祈願三位死者在天之靈,能永享極樂。我願把我身體的器官捐贈給任何需要的人。」一年前我在無法忍受內心的煎熬下,於獄中自殺前寫下的遺書中,己經說得很明白了。殺人者死,我怎能例外呢?雖然,我也常常想若有幸讓我重新改過,我願盡所能補償我的過失,但是,一切似乎都已太遲了。 在獄中一年多來,經常會冥想人的本質是善呢?還是惡呢?苦思之後,有時會不自覺的顫慄,有時反而更加迷惘。我想人性中存有太多的弱點吧!像貪婪、欺騙、自私、自大、殘暴、冷酷、…‥‥‥,太多的弱點匯成罪惡的洪流,很不幸,我恰是這股洪流下不慎的失足者。我沒有太多的怨恨,只怪自己的信仰不夠虔誠,枉費主多年的教誨。主說:「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真讓我感到羞愧。然而人間為什麼要時時存在著欺騙呢?「新開幕豪華西餐廳,急需小弟十名,月薪一萬五,供膳宿,請洽北市忠孝西路林先生‥‥‥」,就是這則廣告讓我成為殺害二人的元凶。他們為什麼要欺騙我呢?人間為什蘋要讓欺騙繼續存在呢?我不明白。新開幕的不是豪華西餐廳,是一家洗衣店,是一家讓我整天忙進忙出,還得時時挨罵的洗衣店。有時我會想我為什麼來這裏?一個人努力小心的工作,還得時時遭受無名的辱罵,這是什麼世界?那天早上騎車出去為顧客送衣,下午順道去找表哥跟他訴苦,彼此喝了一點酒,決定晚上回去跟老闆說不再做了。「不做可以,一天二百,工作九天,一共一千八,扣除介紹費的三千塊,你還欠我一千。」天啊!說好一天五百的工資變成二百,工作九天,不但拿不到錢,反而還欠人家,這是什麼道理?我硬是要拿回我的身分證(身分證作抵押用),老闆偏不給,「番仔!你只會破壞我的生意!」,碰!順手給我一拳,我連日積埋的情緒彷彿在一瞬間點爆了,「彭文明,你不要看我瘦弱好欺負。」,我清楚的叫著彭老闆的名字,在不斷拉扯間,我順手拿起機器旁的拔釘器,瘋狂的朝他的身上猛刺,‥‥…‥,接著彭太太衝過來跟我扭打,‥‥‥…,後來又聽見一個小孩的哭鬧聲,我叫他不要哭,他不聽‥‥‥‥‥‥。 「番仔!」,呵!是所謂的野蠻民族吧!從一出生,我們就似乎註定要讓人瞧不起,我們的尊嚴便要屢次的受到傷害。「番仔!」,呵!這個名稱要到何時才能消失?我不屬於這個世界,像這個世界不屬於我一樣。十八歲的少年,能改變什麼?雖然,還是要衷心感謝所有相識與不相識的人對我的關愛。 我是極度遠離的孤鵬 這兒 只有一些白茫與艾草 和幾處枯竭的沼澤 飛吧!俊美的鵬鳥 拋棄人間的不快 海的彼端 聖潔的主正從天堂中走來 飛吧!揮去翼上的傷痛和不平 「赦免的人有幅了!虛心的人有福了!」 遺忘吧!人間的罪惡飛吧!年輕而勇敢的鵬鳥里的雲間飛去而準備皈依。在雲上,我彷彿看見我的形體在槍聲中消毀了。爸媽流下淚來,同學哭成一團,族人呆立著,社會為之議論紛紛。然後,我的軀體被送入教室作最後的彌撒,神父以略帶低沈的聲調說:「我們與他同死,也必與他同生。主,求您垂憐,凡父交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裏來,而到我這裏來的,我必不把他拋棄。凡父交給我的,叫我連真的,我像一隻俊美的鵬鳥,帶著傷痕,怒翅,朝八千一個也不丟失,並且在末日,我要使他復活。」,儀式有點哀傷,音樂有點低調,最後響起了莫札特的安魂曲,神父輕輕地為我合上棺蓋,黃色的,白色的小菊花,紫色的,銀色的小花一起撒向我的棺木,很多人掩面哭了。隨後。我被火化,世界平靜的如雅典的海。 親愛的朋友,我把痛苦獻給你們。也等待死亡來贖回自己的罪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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