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讀資格

本校及各大學校院各種學制之在學學生,包含學、碩、博士生以及進修學士班學生。本校學生需符合東吳大學修業年限之規定。 他校學生修讀學程需經註冊學校之許可。

申請程序

符合修讀資格之學生,應檢附「修讀學程申請單」、「歷年成績單」、「累計排名百分比證明」,依本校行事曆規定雙主修、輔系、跨領域學程申請時間(http://www.scu.edu.tw/reg/schedule.htm)至教務處註冊組提出申請。教務處彙總申請資料後,將送交本學程辦理甄選相關事宜。

甄選程序

1.本學程將依申請資料進行評比,決定錄取名單。 2.本學程將錄取名單送交教務處,由教務處統一公告。

授與證明

凡修滿本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且成績及格者,由本校核發鑑識科學學程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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