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方式

請由開課單位統一申請

(一)第一階段:即日起至112年10月31日(二)止,由各系開課教師填報修課學生人數、身分與名冊,以利經費配置。

(二)第二階段:於113年1月15日(一)前,任課教師完成實習成績評定後,提報成績名冊,進行激勵金核發。

 

112學年度補助金額一覽表 - 總覽列表

表單名稱 表單用途 最後修訂日期
東吳大學學生校外實習合作約定書(國內) 東吳大學學生校外實習合作約定書(國內) 2019-05-29
東吳大學學生跨境實習合作約定書(海外) 東吳大學學生跨境實習合作約定書(海外) 2019-05-29
開課單位申請表單 開課單位申請所需文件 202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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