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學年度第二學期院務會議通過格式(內容調整適用110學年度升等教師) 提出時間:學系/中心教評會通過後,隨同人事室申請表格一併送院。
相關附件: 1070720東吳大學外國語文學院教師升等申請案 教學、服務、輔導、研究記錄表(範例).pdf 110學年度教師升等審查表-學院.odt 110學年度教師升等審查表-學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