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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東吳大學理學院心理學系學生學術及研究獎補助要點
  • 適用身份:全系學生
  • 最後修訂日期:109/1/7

 

東吳大學理學院心理學系學生學術及研究獎補助要點

 

93年11月2日系務會議通過

96年11月6日系務會議修訂

109年1月7系務會議修訂

 

 

第一條

為鼓勵全系同學積極參與學術活動及研究,特訂定本要點。

第二條

經費來源:校內經費、本系教師、系友、校外人士等所指定之捐款 ,不足時由系辦公費支應。

第三條

獎補助項目(申請補助學生必須為該篇論文之第一作者):

  • 補助於正式學術研討會發表論文者之註冊/報名費:每人每學年得申請一次,憑正式單據實報實銷,每次以一千元為限。
  • 鼓勵學術論文發表:
  • 補助poster之製作費,實報實銷,每篇以一千元為限。(為求本系學生展示之壁報論文整體性,壁報之製作由系辦公室統籌辦理,請於壁報印製前先與系辦公室確認壁報標題內容、字體大小及印刷等事宜。)
  • 獎助論文正式發表:
  1. 於正式研討會中口頭發表者,每篇三千元。
  2. 刊登於正式期刊(有外審制)中者,每篇五千元,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 補助研究生資格考核及論文口試之外縣市口試委員的交通費:以任職單位所在地至台北來回之自強號票價外加本校原有口試費中交通費六百元計算。

第四條

申請資格:

  1. 本系之在校學生(含雙修心理學生,不含輔系生)。
  2. 本系畢業生以「東吳大學心理學系」為單位發表論文。

第五條

向系辦公室填表申請,經由本系主任核准通過後發放

第六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發布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