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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紀東吳,百年樹人

鄭冠宇 教授 照片  
法學院院長兼系主任

鄭冠宇 教授

最高學歷:德國哥廷根大學法學博士

執掌業務:

綜理院務、院系對外學術交流、主持院務會議等

重要學經歷 - 總覽列表

個人經歷

◎東吳大學法學士

◎德國哥廷根大學法學碩士

◎德國哥廷根大學法學博士

個人專長 財產法(民法總則、民法債編總論、民法債編各論、民 法物權)、德國法學導讀、強制執行法、破產法、仲裁法、政府採購法
校內分機 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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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室 1107
電子郵件 e4452@sc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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