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中心]通知106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貸款增列可貸項目電腦及網路資源使用費500元與校外住宿費金額由原12,000元調整為15,000元事宜。

說明:
一、上述事由改變說明如後:教育部106年7月26日公告:自106學年度起,就學貸款可貸款項目增列「電腦及網路資源使用費」500元項;學校暑假期間新增校外宿舍,致使本學期「校外住宿費可貸額度」由原12,000元調高為15,000元。
二、因學校繳費單已完成印製來不及更改,故如欲貸款「電腦及網路資源使用費」及「新校外住宿費額度」者,可至學校首頁右下角之學雜費專區輸入個人帳密重印新繳費單,憑新繳費單即可於申貸時貸入「電腦及網路資源使用費」及「新校外住宿費額度」。
三、不需申貸上述兩項目或毋須以「新校外住宿費額度」貸款者,可持原繳費單至銀行辦理貸款作業。
四、如已至銀行完成申貸程序但尚未繳交撥款通知書至學校,請持新繳費單逕至銀行辦理貸款金額異動作業後,繳交撥款通知書到校。
五、如已至銀行完成申貸程序且亦繳交撥款通知書至學校,欲變動貸款金額,請與承辦人聯繫。
六、承辦人:德育中心林聖雄老師,電話:(02-2881-9471#7103);E-mail:rock@s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