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1修正: 增加三級教評會用印處
109.10 新增本表
1. 依據「資料分析小組」針對教學評量結果決議,學系提請續聘教學評量不佳教師時,需一併提出協助與輔導措施。
2. 本表請於續聘教師時一併提送三級教評會審議。
相關附件: 期末教學評量結果待加強教師續聘說明1100125.odt 期末教學評量結果待加強教師續聘說明110012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