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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東吳大學理學院心理學系J103研討室管理辦法
  • 適用身份:碩士班
  • 最後修訂日期:97/10/7
東吳大學理學院心理學系J103研討室管理辦法


97年10月7日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91年5月7日系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使用對象:本系碩士班學生。
第二條 使用性質:提供碩士班學生學術研究、課業研討之用,凡使用者皆需遵守本辦法行之。
第三條 使用時間:第一學期為8/1~1/31;第二學期為2/1~7/31。
第四條 使用辦法:
1. 每學期末開放申請下一學期之研究座位,每人每次申請以一學期為單位,並限定申請一個位子。
2. 每人在學期間以使用兩個學期為原則(可為分開的兩個學期)。
3. 申請人數若超過21人,即由系辦抽籤決定下學期使用者;申請人數若未
第五條 管理辦法:
1. J103研討室交由使用者自訂管理細則,唯不可違反本管理辦法。
2. J103研討室使用者,可向系辦申請鑰匙一把,並需填寫一份鑰匙申請單,以確認保管鑰匙之責任,使用時間一結束需準時將鑰匙繳回系辦。使用者需盡守保管鑰匙之責任,如有遺失由使用者負責更換門鎖及所有鑰匙所需費用。
3. 研討室內之空間整潔維護、硬體設施之破壞、毀損由使用者自行負責賠償。
4. 研討室嚴禁過夜及烹煮食物等違反安全管理原則的行為。
如違反規定,罰以系上工讀,工讀時數視狀況而定。嚴重者依校規處理。
第六條 注意事項:研討室地處偏僻,為考量個人安全,建議天黑後盡量不要待在研討室中,如需唸書或討論,請至少兩人結伴,較為安全。
第七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97年10月7日修訂通過並施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