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僑務委員會台灣青年海外搭僑計畫
- 03/09/2017
一、僑委會「106年僑務委員會台灣青年海外搭僑計畫」選送18-30歲國內優秀在學青年於暑假期間前往北美及澳洲等12個地點之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見習、訪問僑團組織及參與海外僑社活動,以了解政府駐外機構及僑務工作之實際運作。
二、申請者需檢附報名表(含二吋照片1張)、中文計畫書5份、個人同意書及法定代理人同意書、英語檢定成績影本及學歷證明(在學證明)各1份,國民身分證影本或其他足資證明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文件影本等,於報名時間(106年2月1日至3月1日)逕自親送或寄至僑委會。
三、獲選之學員可獲得國際來回經濟艙機票款、旅遊平安保險及簽證等費用,依地區不同獲補助額度最高為2萬5千元至3萬元不等。另補助寄宿家庭每接待一位青年每日20美金。
四、本案原定收件至3月1日,為增加學生參與機會,爰延長報名時限至3月25日。
五、本案另規劃於北、中、南區3場校園宣導說明會,資訊如下:
(一)3月8日下午14:00至15:30假南臺科技大學L棟L007舉行。
(二)3月10日中午12:10至13:00假中興大學雲平樓1樓F12教室舉行。
(三)3月10日下午16:30至17:30假銘傳大學基河校區6樓J616國際會議廳舉行。
六、本案承辦人:國際事務中心游晴如組員,分機5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