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修正「推動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處遇實施計畫」名稱修正為「兒童及少年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處遇實施計畫」,並自104年1月1日生效。
相關附件: 兒童及少年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處遇實施計畫 兒童及少年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處遇實施計畫.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