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聘職務】:編制內專任助理教授(以上)2名
1. 本校初聘之編制內專任教師應暫時先以專案教師約聘,俾於正式聘任前予以適當評估。但擬聘任教師已具有優秀學術成就者,得不受此限。 2. 專案教師符合學系評量標準及相關條件後,自次學期起恢復為編制內專任教師。 3. 為協助專案教師盡速恢復為編制內專任教師,可依據本校提升教師學術研究減授授課時數辦法申請授課時數減授,請參閱網址: 4. 本校專案教師聘任辦法請參閱網址http://www.scu.edu.tw/personel/rules/rule77.pdf |
【起聘日期】:民國114年8月1日起聘;申請者應於民國114年6月30日以前取得博士學位。
【應徵條件】:
1. 經濟學或財務金融相關博士學位。
2. 歡迎任一經濟領域申請,具總體經濟學專長、具研究潛能與熱愛教學者優先考慮。
【應徵資料】: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 博士班成績單(副教授以上則免附)。
3. 履歷及自傳。
4. 博士論文或學術著作。
5. 三封推薦函。
6. 教師證書(若無則免附)。
7. 可任教科目之授課綱要(請註明大學部或研究所課程)。
8. 身份證明文件。
9. 其它有助審查之資料。
【截止日期】:民國114年2月3日(星期一)止(以郵戳為憑)
【聯絡方式】:
郵寄:100006臺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56號 東吳大學經濟學系 徵才小組收
電話:(02)2311-1531分機2641 E-mail:waccla@scu.edu.tw
聯絡人:馮秘書
相關訊息請上本系網頁:http://www.scu.edu.tw/econ/
【告知聲明】東吳大學經濟學系基於「招募新進教師」之目的,須蒐集您的「識別類、特徵類、社會情況、教育、考選、技術或其他專業、受僱情形」等個人資料,以在招募期間及地區內,作為本次招募作業審核、評選之用。您得以下列聯絡方式行使請求查閱、補充、更正;請求提供複製本;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請求刪除個人資料等權利,請洽【馮秘書,TEL:02-2311-1531分機2641,Email : waccla@scu.edu.tw】。各項資料如未完整提供,將無法完成本次招募作業。
| To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