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吳大學110學年度入學新生共通課程架構及實施內容

109學年度第1學期教務會議(109.11.25)核備通過

  • 學士班

領   域

開設

年級

必選別

學分

委    請

開課單位

詳     細     實    施    內    容

國文

一年級

4

中 文 系

每週上課2小時(2/2學分)。每學期授課內含四篇習作。

※中文系學生限修讀中文系所開設之「國文」。其他各系學生限修讀本班之組別(隨班修讀)。

外文(英文、日文
、德文、韓文)

一年級

二年級

8

語言教學中心

日 文 系

德 文 系

一、大一外文:

學分2/2,授課時數2/2:共同外文(一)開設英、日、德、韓四種語文。大一新生可就四種語文任選一科修習。

二、大二外文:

學分2/2,授課時數2/2:共同外文(二)開設英、日、德、韓四種語文。110學年度入學新生大二時可就四種語文任選一科修習,外文(一)及(二)可選擇修習同一語文,亦可選擇修讀不同語文,但以不重複修讀為原則。

※外語學院學生不得修習主修語文之大一、大二外文課程。

※外籍生、僑生原則上不得修習母語或僑居地語文。

※大一、大二外文係指「外文(一)」及「外文(二)」科目。

生命關懷

一年級

1

社 工 系

心 理 系

不分專題,單學期課程,每次上課2小時(1/0或0/1學分),隔週上課。

※社工系學生限修讀社工系之「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其他各系學生限修讀本班之組別(隨班修讀)。

思維方法

一年級

1

哲 學 系

不分專題,單學期課程,每次上課2小時(1/0或0/1學分),隔週上課。

※哲學系學生限修讀哲學系之「邏輯」,其他各系學生限修讀本班之組別(隨班修讀)。

職涯錨定

三年級

1

通識教育中心

不分專題,單學期課程,每次上課2小時(1/0或0/1學分),隔週上課。

※各系學生限修讀本班之組別(隨班修讀)。

人工智慧跨域應用

三年級

1

巨量資料管理學院

不分專題,單學期課程,每次上課2小時(1/0或0/1學分),隔週上課。

※資料科學系學生限修讀資科系之「人工智慧導論」,資訊管理學系學生限於資管系「人工智慧導論」、「深度學習」、「自然語言處理」3門課程擇一修讀,其他各系學生限修讀本班之組別(隨班修讀)。

數位自主學習

修業期限內配合選課時間由學生自主選課修讀

2

通識教育中心

單學期課程,開設2/0或0/2學分,學生擇一學期選課,登入天下創新學院線上數位平台閱讀課程並填寫測驗題通過,累積時數達1,500分鐘。

通識課程

一年級

二年級

三年級

10

通識教育中心

通識課程總計修讀10學分,共分五大類別:

第一類:「歷史與文化」類別;

第二類:「文學與藝術」類別;

第三類:「科學與環境」類別;

第四類:「社會與跨域探究」類別;

第五類:「人權、民主與法治」類別;

學生應於五類別中至少修讀不同之四個類別課程。

※單學期課程,每週上課2小時(2/0學分或0/2學分)。

體育

一年級

二年級

0

體 育 室

每週上課2小時,大一至大二分組選項課程,提供十餘種運動項目供學生修習,以培養運動興趣與提昇運動技能。

全校性選修

全校學生

各學系認定

各開課單位

一、全校性選修領域提供國際學術交流、外文、軍訓、應用中文實務、選修體育及資訊等相關課程。

二、此領域課程學分之承認與否係委請學系認定,學生可依興趣自由選課。

 

【學士班畢業標準

110學年度學士班入學新生最遲在延長修業年限內,必須通過「外文能力」、「資訊能力」與「美育活動」畢業標準,其內容如下:

項目

適用對象

認證

階段

列抵

方式

通過條件

檢核時間

配套措施及相關規定

 

 

文能力

 

學士班學生

 

可擇一列抵

校訂外文能力畢業標準包含四種語言類別:

一、英文:等同CEFR 「B1」等級之各類英語檢定,詳見「東吳大學外文能力畢業標準英文檢定類對照表」。

二、日文:

(一)日本語能力試驗JLPT:N3

(二)J.TEST實用日本語檢定:<D級>500分

(三)日語交流能力鑒定考試JLCAT:A2

(四)外語能力測驗(FLPT)日語測驗筆試三項測驗(聽力、用法、字彙與閱讀)總分150~194分

三、德文:等同CEFR 「A1」等級之各類德語檢定。

四、韓文:韓國語文能力測驗(Test of Proficiency in Korea)「TOPIK 3」等級。

最遲在延長修業年限內,必須通過前項校訂外文能力畢業標準其中一項檢定或東吳英檢,始准予畢業。

1.各學系自訂高於等同CEFR「B1」聽讀能力之英文檢定標準或有其他附加規定者,依各學系之規定辦理。

2.外國語文學院英文系學生須通過英文系訂定之主修英文能力畢業標準;日文系學生除須通過日文系訂定之主修日文能力畢業標準外,另須通過英文、德文或韓文其中之一為第二項外文畢業標準;德文系學生除須通過德文系訂定之主修德文能力畢業標準外,另須通過英文、日文或韓文其中之一為第二項外文畢業標準;即日文系與德文系學生須通過雙外文能力畢業標準。

3.本校另提供以英文能力為達標方向之補救與輔助措施,即語言教學中心開設「英語補救課程-深耕英文I、II」及教務處實施之「東吳英檢」測驗;不另開設日文、德文及韓文能力畢業標準之補救課程及校內檢定。外國語文學院各學系主修外文之系訂畢業標準,由各系另開設補救課程。

4.學生得於個人畢業年限內以修畢本校「深耕英文I (2/0)」及「深耕英文II (0/2)」為通過校訂外文能力畢業標準之方式,惟該取得之課程學分不計入畢業學分;學生亦可選擇於個人畢業年限內自行報名參加本校教務處舉辦之「東吳英檢」測驗,通過者即達本校外文能力畢業標準。

5.達校系訂定之外文能力畢業標準者,須取得檢定單位之官方證書/證明原件,並最遲在延長修業年限內向所屬學系提交證書或證明原件辦理驗證。

6.以修畢深耕英文Ⅰ、Ⅱ為畢業標準之學生,若於修讀深耕英文Ⅰ、Ⅱ期間,通過校訂外文能力畢業標準或東吳英檢,經認證後,得於符合本校選課規定之前提下,不續修次學期之補救課程。

7.外文能力畢業標準自110學年度起實施,但「必選修科目表」適用學年為106學年(法律學系105學年)(含)前之學士班學生,僅能以英文能力通過畢業標準。

8.修讀輔系及雙主修學生適用原所屬學系之畢業標準。

資訊能力

學士班學生(資管系、巨資學院學生除外)

可擇一

列抵

高中修習4學分(含)或72 課時以上之資訊等相關課程且成績及格或等第合格、或學分通過者。

最遲在入學就讀後第三學期截止前,學生檢附高中畢業成績單(證書)正本或學分通過證明。

1.高中已修習4學分(含)或72 課時以上之資訊等相關課程且成績及格或等第合格、或學分通過之學生,請最遲在入學就讀後第三學期截止前,檢附高中畢業成績單正本(證書)或學分通過證明,向所屬學系提交證明原件辦理驗證,逾期視同放棄。

2.本校學生於高中所修資訊相關課程,若僅能提供成績證明而無列學分者,請學生向所屬高中取得每週上課總節次、每節課總時間,及一學期共計上課總週次等證明,凡符合4學分或72課時之總時數者,則可視為通過。

3.資訊管理學系學生不得以此項作為通過畢業標準之條件。

至少取得以下資訊專業相關證照一張:

  1. ITE資訊科技概論(IMY)
  2. 國家技術士電腦軟體應用丙級
  3. 國家技術士電腦軟體應用乙級
  4. 等同國家級檢定,且經相關會議認定。

最遲於延長修業年限內,學生檢附專業證照。

取得「規定資訊專業相關證照」之學生,最遲在延長修業年限內向所屬學系提交通過測驗之證明原件辦理驗證。

凡修習由學系自行規劃或開設於全校性選修課程,且經相關會議審核通過之「資訊」(需內含運算思維及程式設計)相關課程2學分(含)以上,成績及格者始可認抵。

最遲在延長修業年限內須審核通過之「資訊」(需內含運算思維及程式設計)相關課程2學分(含)以上,成績及格者始可認抵。

1.學生修讀由通識教育中心公告且經相關會議審核通過之「資訊」(需內含運算思維及程式設計)相關課程2學分(含)以上,成績及格者即通過畢業標準,且學分計入畢業學分。

2.若學生所選課程為一學年課,則上、下學期皆須修畢及格,始取得資訊能力之畢業標準。

未取得第一階段檢核通過者

修畢資訊補救課程2學分

最遲於延長修業年限內。

學生修畢「資訊補救」課程,所取得之課程學分不計入畢業學分。

美育活動

學士班學生

 

 

至少需參與校內各單位主辦之4場藝文活動。

最遲於延長修業年限內。

1.美育畢業標準認定之藝文活動將以通識教育中心公告為準。

2.各場次藝文活動皆採本校「電子化校園系統」線上報名,活動結束後,主辦單位登錄全程參與之學生名單,以為出席之認證。

3.完成校內各單位主辦之藝文活動4場認證者,即通過美育活動畢業標準。

 

說明一巨資學院及資管系學生之「資訊能力」檢核由該院系另訂之

說明二有關文能力、資訊能力、美育活動等三項畢業標準相關規定及細則可參考教務處註冊課務組與通識教育中心網頁相關連結。

 

  • 進修學士班

領   域

開設

年級

必選別

學分

委    請

開課單位

詳     細     實    施    內    容

國文

一年級

4

中 文 系

每週上課2小時(2/2學分)。每學期授課內含四篇習作。

※中文系學生限修讀中文系所開設之「國文」。其他各系學生限修讀本班之組別(隨班修讀)。

外文(英文、日文
、德文、韓文)

一年級

二年級

8

語言教學中心

日 文 系

德 文 系

一、大一外文:

學分2/2,授課時數2/2:共同外文(一)開設英、日、德、韓四種語文。大一新生可就四種語文任選一科修習。

二、大二外文:

學分2/2,授課時數2/2:共同外文(二)開設英、日、德、韓四種語文。110學年度入學新生大二時可就四種語文任選一科修習,外文(一)及(二)可選擇修習同一語文,亦可選擇修讀不同語文,但以不重複修讀為原則。

※外語學院學生不得修習主修語文之大一、大二外文課程。

※外籍生、僑生原則上不得修習母語或僑居地語文。

※大一、大二外文係指「外文(一)」及「外文(二)」科目。

生命關懷

二年級

1

社 工 系

心 理 系

不分專題,單學期課程,每次上課2小時(1/0或0/1學分),隔週上課。

※各系學生限修讀本班之組別(隨班修讀)。

思維方法

二年級

1

哲 學 系

不分專題,單學期課程,每次上課2小時(1/0或0/1學分),隔週上課。

※各系學生限修讀本班之組別(隨班修讀)。

職涯錨定

三年級

1

通識教育中心

不分專題,單學期課程,每次上課2小時(1/0或0/1學分),隔週上課。

※各系學生限修讀本班之組別(隨班修讀)。

人工智慧跨域應用

三年級

1

巨量資料管理學院

不分專題,單學期課程,每次上課2小時(1/0或0/1學分),隔週上課。

※各系學生限修讀本班之組別(隨班修讀)。

數位自主學習

修業期限內配合選課時間由學生自主選課修讀

2

通識教育中心

單學期課程,開設2/0或0/2學分,學生擇一學期選課,登入天下創新學院線上數位平台閱讀課程並填寫測驗題通過,累積時數達1,500分鐘。

通識課程

二年級

三年級

6

通識教育中心

通識課程總計修讀6學分,共分五大類別:

第一類:「歷史與文化」類別;

第二類:「文學與藝術」類別;

第三類:「科學與環境」類別;

第四類:「社會與跨域探究」類別;

第五類:「人權、民主與法治」類別;

※單學期課程,每週上課2小時(2/0學分或0/2學分)。

全校性選修

全校學生

各學系認定

各開課單位

一、全校性選修領域提供國際學術交流、外文、軍訓、應用中文實務、選修體育及資訊等相關課程。

二、此領域課程學分之承認與否係委請學系認定,學生可依興趣自由選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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