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懷孕受教權維護及輔導協助要點 - 總覽列表
法規名稱 | 適用身份 | 最後修訂日期 |
---|---|---|
教育部學生懷孕受教權維護及輔導協助要點修正規定 | (一) 懷孕、曾懷孕(人工流產、自然流產或出養)之學生。 (二) 育有子女之學生。 (三) 因配偶或伴侶懷孕、曾懷孕,而有受教權維護及輔導協助需求之學生。 | 110.07.23 |
|回到頁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