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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紀東吳,百年樹人

【重要公告】110-1大二共同必修選課系統誤植,將於110年6月21日進行修正為國際公法,請同學留意!

  • 06/1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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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刊登人員:paggy9633@scu.edu.tw

★東吳大學法學院法律學系  公告

公告事項:

依據本系選課學士班選課規則第四條規定:「107學年度以前入學學生,各年級共同必修課程為:一年級所有必修課程、二年級刑法分則、三年級國際公法、四年級法理學。108學年度以後入學學生,各年級共同必修課程為:一年級所有必修課程、二年級國際公法、三年級刑事訴訟法、四年級法理學。前二項所稱之共同必修課程,係指學生應依系上排定班級或組別上課,不得退選或換班修讀。」

目前二年級選課設定誤植為刑法分則課程,將於110年6月21日進行修正為國際公法課程,請同學留意。

 

法律學系     

日期:11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