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究領域及方向
本學院各研究中心或專長領域小組之專任教師,涵蓋民法、刑法、財經法、國際法(國際公法、國際經貿法與國際私法)與公法(經濟公法與租稅法)專長,對於個別領域之專業研究均有涉工程法律爭議,在全院200位以上兼任教師中更不乏經驗卓著之實務工作者,如果能夠過此一跨域研究之整合,更能形成國內工程法律完整研究之團隊,透過此一平台,再結合產官學力量,納入司法實務工作者之經驗,發展東吳法律突出於其他國內法學院系之持續性研究發展特色。職是之故,本計畫預計推動個別階段性之研究計畫,分別進行較小規模之跨域研究,並進而擬於本學院成立跨(法)領域之工程法律研究中心,結合公法、刑法、民法、國際法、財經法等各不同法領域之教師組成研究團隊,期許作為國內研究工程法律之整合型專業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