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吳大學校友紀念獎助學金
為照顧本校在學學生,協助其安心就學,特設立本辦法,培養學生生活自立能力及回饋與負責的態度,以鼓勵其奮發向上。
申請對象:
本校在學學士及碩士班(不含碩士在職專班)學生,前兩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操行成績達80分以上。
申請期限:114年08月26日至09月12日截止。(申請同學需登入新學務系統登記提出申請,並依規定繳件。)
服務學習:獲補助者須搭配進行4個月(總計80小時)生活服務學習,服務時間可與服務單位議定,服務完成後若服務單位考評不及格將喪失來年申請資格,服務學習單位及內容由德育中心統一安排分配。服務學習除需完成服務時數外,需於規定時間內繳交執行服務學習心得暨感謝函,並由執行單位負責管理考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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