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吳大學隨堂教學助理申請補助辦法
  • 適用身份:教師
  • 最後修訂日期:110年10月18日

為教學資源中心辦理隨堂教學助理補助計畫,特訂定本辦法。


全學年課程上、下學期皆有申請者,並無特定之補助保障。仍須於下學期列入一般審查程序,由學院審查核定補助科目。


● 教師申請身分說明:

一、現職教師申請:限本校專、兼任教師。

二、新進教師保障名額:僅限本校專任教師。(凡一年內到校之新進專任教師,申請以一門、一學期為限,且不列入學院分配之額度,其若為全學年之課程僅給予一學期補助,下一學期則需列入一般審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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