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項目 | 申請資格 | 金額 | 申請日期 | 備註 |
1 | 緊急紓困助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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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發給1萬~5萬元 | 無時間限制 | 依「東吳大學學生清寒急難救助實施辦法」規定。 |
2 | 學雜費分期繳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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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雜費、學生宿舍住宿費 | 每學期補註冊截止日前提出申請 | 依「東吳大學學雜費暨學生宿舍住宿費分期付款辦法」辦理。 |
3 | 協助申辦就學貸款(含特殊個案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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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雜費、書籍費3000元、住宿費、低收入戶生活費4萬元(需持有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生活費2萬元(需持有中低收入戶證明) | 每學期補註冊截止日前 | 依教育部規定辦理。 |
4 | 低收入戶免費住宿 | 政府核定有案之低收入戶學生 | 補助學生宿舍住宿費8500元 | 學期初 | 公告宿舍申請期間 |
5 | 中低收入戶優先安排校內住宿 | 政府核定有案之中低收入戶學生 | 優先安排學生宿舍住宿 | 學期初 | 公告宿舍申請期間 |
6 | 校外住宿補助 | 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之學生,若於校外住宿,符合申請租金補貼之條件且檢附相關文件,依其所在區域補貼校外住宿租金每月1,200 元至1,800 元。 | 依其所在區域補貼校外住宿租金每月1,200 元至1,800 元。 | 請洽學生住宿中心 | |
7 | 工讀助學金 | 依本校「東吳大學工讀助學金實施辦法」規定。 | 時薪140元起 | 新生:新學年開學期間; 舊生:每年4月 |
以經濟弱勢學生優先 |
8 | 生活助學金 |
依本校「東吳大學生活助學金實施辦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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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核發6,000元 |
依德育中心公告為主 | 以經濟弱勢學生優先 |
9 | 弱勢學生助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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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家庭年所得級距,每學年最高補助金額30萬以下:補助35,000元;30萬~40萬以下:補助27,000元;40萬~50萬以下;補助22,000元:50萬~60萬以下:補助17,000元;60萬~70萬以下:補助12,000 | 每年10月1日起至10月20日止 | 依本校「弱勢學生助學金」申請注意事項辦理。 |
10 | 清寒急難類助學金 | 依各助學金規定 | 依各助學金規定。 | 依各助學金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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