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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個案管理師徵才

  • 07/12/2017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徵才項目明細表

一、 職稱:個案管理師(臨時人員性質)

二、 名額:正取5名(另視成績擇優備取數名,備取資格保留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3個月內如有相同職缺得優先遞補)。

三、 所列官職等:無

四、 月酬標準:

(一)五專、二專:月薪30,275元(含自付勞健保),另年終1.5個月。

(二)學士:月薪32,092元(含自付勞健保),另年終1.5個月。

(三)碩士:月薪33,908元(含自付勞健保),另年終1.5個月。

五、 資格條件:

(一)國內立案之大專院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專院校,心理、諮商輔導、社工、護理、犯罪防治、公共衛生或與前揭科系有關之科系畢業者。(如為應屆畢業生,得提供學生證,如獲錄取須於報到時提供畢業證明)

(二)熟悉電腦文書處理(office等),優先進用符合上述資格之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

六、 工作內容:

(一)針對開案輔導之藥癮者,辦理各項追蹤輔導(如:出監所前銜接輔導、出監所後電訪、家庭訪視、提供藥癮者戒癮治療、就醫、就業、就學及就養等各項轉介服務、辦理家庭支持服務方案以團體方式建立藥癮者家人支持藥癮者戒毒之家族動力、培訓志工協助追蹤輔導藥癮者)。

(二)輔助行政工作及長官交辦事項等各項業務。

七、 工作地點: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毒品危害防制中心-中壢區溪洲街298號4樓。

八、 應徵時間:

(一)即日起至106年7月31日(星期一)下午5時截止收件。

(二)檢具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務必詳細繕寫各項資料並簽名及附照片)、學經歷等相關證明文件資料(包含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證書、專業證照)。

(三)以A4大小直式裝訂1份,截止日前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委送至320-84桃園市中壢區溪洲街298號4樓毒品危害防制中心 陳小姐收(註明應徵個案管理師),不符者恕不退件。

九、 甄試項目: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筆試內容:毒品防制相關法令及知識)

十、 甄選時程:

(一)初審通知: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並挑選合適者,預計於106年8月4日(週五)在本局網站徵才訊息欄公告名單,請密切注意本局網站訊息 (http://dph.tycg.gov.tw)徵才訊息。

(二)面筆試時間:106年8月8日(週二)上午9時 (本局401會議室)。

十一、 聯絡人:03-4631495#2807 陳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