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的文獻資料目錄、閱覽與申請規則
借閱規則:
1. 本中心所藏之圖書資料專供本校教職員工及學生閱覽參考之用。
2. 本中心圖書借閱時間為本中心之值班時間(週二下午13:00-15:00;週五13:00-16:00),若有特別需要可透過本中心電子郵件預約,借書原則為學期間,期末須將書歸還。
3. 教職員工及學生每人借出書籍資料冊數及期限規定如下:
- 大學部學生:借書不得超過三冊,借期兩週。
- 研究生:借書不得超過六冊,借期兩週。
- 專任教師:借書不得超過十五冊,借期一個月。
- 兼任教師:借書不得超過十冊,借期一個月。
- 職員: 借書不得超過五冊,借期二週。
4. 書籍續借請於屆滿前三天申請,最多續借一次,為期一週。
5. 借書須攜帶學生證(職工證)辦理,並填寫借閱資料。
6. 凡借書逾期不還,亦不得辦理續借手續者,於一定期間者,得限制借閱權:
- 逾一至兩週者,停止借閱一個月
- 逾兩周至一個月者,停止借閱權兩個月
- 逾一個月者,停止借閱權一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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