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規定
獎懲規定
1.有下列狀況,電算中心即予撤換。
未完成規定工作者
一個月內遲到次數達三次(含)以上
工作、服務同學態度欠佳者
多次違反"電腦教室使用規則"者 ;多次違反"電腦教室工讀生工作規定"者
未確實填寫規定之表單者(工作清單、故障單等)
未完成請假手續者
有重大過失者
2. 值班時若有嚴重過失者依校規議處。若有重大貢獻者依校規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