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吳大學會計學系主任遴選公告 民國115年4月9日
一、本公告係依據「東吳大學學系主任遴選辦法」遴選會計學系主任。
二、被遴選人資格:
(一)本系專任教授或副教授。
(二)具教授證書之系外教授。
三、任期與就任日期:
(一)任期三年。
(二)自115年8月1日起就任。
四、申請日期:
自115年4月9日起至115 年5月4日止。
五、被遴選人推薦方式:
(一)自我推薦。
(二)本系專任教師三人以上推薦。
(三)經國內外學術機構或團體所屬教授、副教授或研究員、副研究員五人以上推薦。
(四)經本遴選委員會委員二人以上推薦。
前項第(二)、(三)、(四)款之推薦方式,應經被推薦人之書面同意。
六、被遴選人應同時提出下列文件、資料交予遴選委員會審查:
(一)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二)教育部教師證書影本。
(三)學位證書影本。
(四)學術經歷與著作。
(五)自傳。
(六)系務發展理念與方針。
(七)推薦書(自我推薦者免)。
(八)其他相關文件、資料(含:被推薦人同意函)。
以上資料需一式三份,請於申請截止日5月4日前彌封送達「台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56號 東吳大學會計學系主任遴選委員會」。
七、遴選程序:
被遴選人書面資料審查通過後,將邀請於115年5月7日中午至本遴選委員會進行系務發展理念與方針口頭報告,並與委員進行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