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讀資格
- 本學程提供 在學學生修讀 (以非商學院學生優先 ),修讀學生需符合本校修業年限之規定。
- 符合修讀資格之學生,依本校規定時間提出申請修讀本學程。
- 修讀本學程學生需修習通過商學基礎課程及學程科目至少 36學分(包含:基礎課程 15學分、必修課程 9學分、選修課程 12學分), 且成績及格者, 由本校 核發「東吳大 學 跨領域 學程證明書」。
- 人數限制
商學管理學分學程 」每學年以 六十名學生修習為原則。 他校學生是否得以修讀需視當年度本校學生錄取情況而定 。
- 申請及核可程序
符合修讀資格同學,應檢附修讀學程申請表 、歷年成績單、成績排名百分比證明、自傳 、修讀理由、修課計畫 及其他有利審查資料依本校規定時間提出申請修讀學程。
|回到頁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