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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02-2881-9471 分機 6682

 

 

【碩士班論文考試申請注意事項】


 

一、 論文考試校訂相關規則,請參閱『東吳大學博、碩士班研究生學位考試規章』。

二、

申請資格:
  • 碩士班修業滿一年。
  • 修畢各該碩、博士班規定之必、選修課程、學分且成績及格。
    未符合本項規定,但預定於該學期結束時,能完成必選修學分者,
    經指導教授同意,得申請學位考試(可向註冊組查詢)。

三、

提出申請碩士學位考試期限:學位考試應於舉行日一個月前提出申請。
  • 第一學期:每年十二月底前
  • 第二學期:每年六月底前

四、

碩士學位考試舉辦期限:
  • 第一學期:元月卅一日前
  • 第二學期:七月卅一日前

五、

需繳交文件(表格可自行至學校教務處網頁下載):
  • (一)『東吳大學博、碩士班學位考試申請書』 經指導教授、系主任簽名後,送交系辦公室。
  • (二)『東吳大學碩士學位考試委員名單』 經指導教授、系主任簽名後,送交系辦公室。


※請確定

  1. 填妥考試委員名單上之證書字號,俾便學校發聘作業。
  2. 將召集人、指導教授於備註欄內註明。
  3. 口試日期請訂於申請日一個月後。
  4. 為遵循個資相關法規,請於首次聯繫時將下方告知聲明文字以E-mail寄送予口試委員。
    【告知聲明】
    東吳大學數學系基於「辦理XX學年度論文口試」之目的, 自【推薦人姓名】間接蒐集您的「識別類、社會情況」等個人資料, 以在校務行政期間及地區內作為辦理論文口試及必要聯繫之用。 您得以下列聯絡方式行使請求查閱、補充、更正; 請求提供複製本;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 請求刪除個人資料等權利,請洽【填入承辦人聯繫方式】。

 


【碩士班畢業論文相關注意事項】


 

一、 論文製作格式,請詳『東吳大學數學系碩士班畢業論文製作格式』
論文裝訂後之大小及封面格式,請務必依規定,否則恕不收件。

二、

須繳交論文之單位及份數:
  1. 註冊組一份
  2. 圖書館一份(詳細程序,請詳本校圖書館東吳大學博碩士論文系統相關說明)
  3. 本系一份
  4. 禮貌詢問指導教授是否需留存一份

三、

論文核可書(置於論文內頁第一頁):
  • 可至本系網頁下載
  • 請指導教授於所指導研究生經口試及論文繕寫完成,認可簽名後交研究生付印。
 
※舉行論文口試時,請記得給口試委員們簽名。

四、

於畢業年度完成『東吳大學博碩士論文系統』論文摘要線上建檔及論文上傳作業:
  • 請參閱『東吳大學博碩士論文系統』網頁內『操作手冊』之各項說明。
 
※本項作業須於裝訂論文前完成。

五、

特別注意事項:
  1. 學生修畢規定之必選修學分及通過學位考試後,應於次學期註冊開始前辦妥離校手續(含繳交論文定稿),領取學位證書。逾期未完成離校程序者,次學期仍應註冊。
  2. 依本校博碩士班學位考試規章規定,博碩士班研究生得申請期中畢業,規定時間為第一學期:每年十二月底前;第二學期:每年五月底前。
  3. 113年3月18日起,學位論文已送達國家圖書館且有延後公開或抽換之需求者,請至東吳大學博碩士論文系統下載區下載各式新版申請書表單填寫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