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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有鑑於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性,陸續規劃並推動有關智慧財產權相關法令之宣導活動 及執行保護校園智慧財產權相關措施。並且呼籲本校全體教職員生,尊重和保護智慧財產權。
本校於90年5月間即成立「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及執行小組」處理校園智權相關問題。成員包含教務長(兼召集人)、學生事務長、生活輔導組(現更名為德育中心)組長、課外活動組(更名為群育中心,現合併為群育暨美育中心)組長、電算中心主任、網路組組長、圖書館推廣組(現更名為數位與系統組)組長、人事室第二組組長。教務處出版組(更名為教務行政組,現合併為註冊課務組)組長為執行秘書。
因保護財產權宣導及執行相關業務之質與量頻繁且持續,95年3月本校行政會議通過本校「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及執行小組設置辦法」,並增列教學資源中心科技推廣組組長為小組成員。
為加強推廣本校為資訊安全管理功能並執行及宣導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之宣導,本校於96年10月本校行政會議通過「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及執行小組設置辦法」改為「東吳大學資訊安全暨保護智慧財產權小組設置辦法」。另於99年8月本校行政會議通過小組成員新增學生代表一名。
為落實本校資訊安全管理,並有效推展智慧財產權與個人資料保護工作,於102年5月20日行政會議通過「東吳大學資訊安全暨保護智慧財產權小組設置辦法」改為「東吳大學資訊安全委員會設置辦法」。本委員會由副校長擔任召集人、教務長為副召集人、電算中心主任為執行秘書。一級行政單位主管為當然委員,另由各學院推派一名專任教師代表與學生會推派一名學生代表擔任委員。本委員會設置工作小組,由執行秘書擔任召集人,成員由一級行政單位各推派一名組長、秘書室推派一人、院級學術單位各推派一名秘書與電算中心各組組長組成,負責統籌資訊安全保護相關事務,並兼任該單位聯絡窗口。
*若欲反應本校疑似「違反智慧財產權」相關事件,請隨同相關證明文件寄至abuse@scu.edu.tw 或聯繫電算中心蘇組長(分機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