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本校目前有開放信用卡繳費,只要是在繳費期限內皆可用繳費單上之信用卡代碼上網頁(i繳費)繳費。(網址如附) 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東吳大學會計室02-28819471#5072-74(外雙溪校區) 02-23111531#2472(城中校區)
相關連結:i繳費
108學年度起舊生不郵寄學雜費繳費單,僅新生第1學期有寄發學雜費繳費單外,其餘皆採網路線上列印,故學雜費繳費單取得方式如下:
1、東吳大學校務行政資訊系統: https://web.sys.scu.edu.tw/default.asp
點選進入後請輸入學生之學號/身分證號或密碼,於「學生服務」--「其他」--「繳費單列印」下,自行列印繳費單。
2、東吳大學首頁學雜費專區:https://web.sys.scu.edu.tw/parents/index_p.asp
點選進入後請輸入學生之學號/身分證號或密碼,如欲進行列印繳費單請將滑鼠移至「學雜費專區」,即可進行點選(列印學雜費繳費單)
3、東吳行動APP–繳費平台:https://mobile.sys.scu.edu.tw/home/
下載完東吳行動APP,登入請輸入學生之學號/身分證號或密碼,點選「繳費平台」,即可進入繳納學雜費畫面,點選(信用卡繳費單/顯示條碼)。
以上若有疑問,請於上班時間電洽會計室 (上班時間依公告行事曆為準)。 電話: (02) 2881-9471 轉 5073-5074 (02) 2311-1531 轉 2472(城中校區)
授課鐘點費屬薪資所得: 如係開課或舉辦業務講習會、訓練班及其他類似性質之活動,聘請授課人員依照排定之課程上課者,則屬薪資所得;該授課人員並不以具備教授或教員身分者為限。又排定之課程若有名為專題演講,但為上課之性質,仍屬薪資所得。 講演鐘點費屬執行業務所得: 公私機關、團體、事業及各級學校,聘請學者、專家專題演講所給付之鐘點費,屬所得稅法規定之講演鐘點費,與稿費、版稅、樂譜、作曲、編劇、漫畫等全年合計數不超過新台幣18萬元者,免納所得稅。
稿費:以出版品為主,指出版或刊登於報章雜誌上,包括圖片、照片,為執行業務所得。若向學者邀稿或研究報告則為薪資;找老師出題,只提供勞務,為薪資。
聘請外籍員工,依聘僱契約、工作期間、居留證、護照有效簽證期間已逾183天以上者,除非第一年係於下半年入境受雇,否則自始即可按居住者之身分扣繳。若所得人為非居住者,給付後10日內申報扣繳憑單。10日內是以給付當日起算10日內。例如5/11給付,5/20前要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