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青
二月二十八日。
那是我們一起去刺青的日子。
叡要刺的地方有兩個:右手小手臂上八個字、後頸上一個字。我要刺的只有手腕上一個字。當天叡很興奮的跟刺青師討論最後設計出來的成果,「逝者已矣 來者可追」是他想刻在心底的一句話。
當設計師把圖秀給我們看時,我心裡想著,天阿,他的字真的不好看(上禮拜在討論圖,他有跟我們說他的字很醜),這八個字雖然是書法字但是一點書法的底子都沒有,仔細一看更覺得怎麼每個字的字體都不一樣,這個成品真的要刺在身上一輩子嗎?
我心裡一邊想著這些一邊看向叡,才發現他的眼底充滿欣喜若狂的光芒,似乎完全不覺得這位刺青師的作品有任何不妥的地方,於是我把他拉到一旁告訴他,我覺得有哪邊是可以再改善的。他一開始只跟我說,他覺得刺青師寫得就很完美了,但當我一一跟他說明哪些地方看起來不妥之後,他應該是有聽進去了吧,我想。
回到店內準備一下就要開始刺了,我的範圍比較小所以我先,我要刺的字是「緣」,而其實我的心裡曾經閃過一絲念頭,會不會紅色的也不錯看?因為我皮膚很白,感覺會很適合。
突然刺青師就拋出一句:「妳想不想試試看紅色的?」就像他看穿我的心思一般很直截了當的問出來。在猶豫許久後,我決定,恩,那就試試看紅色吧!如果覺得看膩或不喜歡,之後還可以用黑色的蓋掉,但如果一開始就刺黑色的話,是沒辦法再換顏色的。
老實說刺青比我想像的快許多,大概三到五分鐘就解決一個字,整體的感覺就像是被很燙的針按摩皮膚那樣吧,遠遠比生理痛來得輕鬆。
緊接著就是叡的小手臂,在確認位置之後就開始了,因為毛筆字很粗,大概經過一個小時才完成,結束的當下其實我覺得是好看的,儘管當時在看設計圖時那些不好的地方還是略顯礙眼,但怎麼說......當整個小手臂都被墨黑的藝術佔滿時,眼光是會被蒙蔽的。藝術就是這樣吧,我們只是觀賞作品的人,無法決定藝術家的作品該有什麼固定的樣貌,如果改掉某些部分,那大概就不會是有他的味道的作品。
刺青完成後叡把我拉到一旁偷偷問我,覺得他的刺青會給幾分,我說92分,因為我當初指出的小問題還是存在,他又再看了一會自己的小手臂,才驚覺似乎問題都是我當初說的那些。
接下來他說了讓我震驚許久的話:「其實我也這樣覺得,但剛剛太興奮然後就忘記跟刺青師說哪些地方想改了。」
聽完的當下我只想給他一拳,刺青是多麽重要的是,那是要留在身上一輩子的東西,怎麼可以因為一時興奮就忘記?我痛唸了他一頓後他又再次看向自己的小手臂不斷感嘆。
之後的他開始陷入一個「其實還是好看」跟「好像真的有些地方差強人意」的輪迴,再加上看過他刺青後的親朋好友們幾乎沒有給予正面評價,讓他開始往天秤的一邊倒去。
當天半夜,叡給了我一個他的新想法:他要刻骨銘心的一句話不就是「逝者已矣 來者可追」嗎?或許這就是那位刺青師的目的吧!既然這個刺青已經成為過去的事實,那他大可不必再為此煩惱,未來還有更多刺青等著他去完成。
聽到這個想法我感到欣慰,這是他領悟出的道理,也或許是他說服自己的方式,不管是哪種,至少他已經懂得放下。
過了一個禮拜,叡跟我說,他有準備要把小手臂的刺青用新的圖蓋掉的想法,並且又再次問我覺得他的刺青一到十分,真心會給幾分,這時我原本只覺得詫異的心情瞬間轉換成憤怒,這是他身上的東西,我覺得我沒有資格給予它價值,因為我知道他把我的意見看很重,我不想幫他決定一個已經烙印在身上的痕跡的去留!
最後我沒有給他答案,而是轉身直接離開,叡這樣問別人的意見實在是太不尊重自己身體的一部份了。如果把他的刺青比喻成是一隻畸形的手,難道他也會因為我的意見和大家的評價而決定把手剁掉嗎?這就是為何我的媽媽在我刺青前一直叮嚀我要好好想清楚。它已經變成叡身體上的東西,一個有份量的存在,我只希望他知道有些事是不能被他人的意見左右的。
到這邊我想說一個關於自己的故事。
我的背上有一道四十公分的疤痕,剛擁有它時,我覺得它是一個很神聖的存在,對我來說那是值得自豪的。夏天我一定要穿會露背的衣服,讓大家看見那長長的疤,是多麽得來不易。直到有一天我照常穿著露背的衣服出遊,聽到後面的陌生人再討論:「你看,你再不坐好就會變成她那樣!」當下我只能裝作沒聽到,但是內心的我是痛苦著、澎湃著的,原來我一直引以為傲的美麗結果,在他人眼裡看來只是造成它的醜陋無比的原因。
從此之後我再也不敢穿會露出一點點疤的衣服,我開始對它感到自卑,每天把自己包得緊緊的,也不會再跟朋友訴說跟那道疤有關的故事。又一次與朋友出遊,他問我為何不穿露肚臍的衣服,我跟他坦白因為露肚臍代表背也會露出來,但是我不想讓別人看到我的疤。
他聽完用非常肯定的語氣跟我說:「妳有多大的疤痕就代表妳曾經承受過多麽巨大的痛苦,這不是一般人有體會過的,既然妳撐過去而且留下它,妳就要讓這個世界知道!」於是他開始鼓勵我繼續穿會露背的衣服,還告訴我是那道疤讓我成為了如此獨一無二的存在。
關於我的故事就到此結束。
曾經我也因為他人的想法、甚至是陌生人的想法而否定自己,讓自己每天拘泥於自我價值的漩渦之中,這讓我感到非常辛苦。回想起來,更驚覺我沒有必要因為他人的眼光侷限住自己,我的疤是我的存在證明,我憑什麼要因此感到羞恥,甚至遮遮掩掩的?
又過去幾天,我最終還是告訴叡我對他刺青的真心話。我心想,如果他能夠懂得不要在意他人眼光,他未來決定要如何處理他的刺青就完完全全是他自己的事,我已經告知他我的意見,這樣就已足夠,期許他能夠理解我的用意,並做出一個對自己負責任的選擇。
言而總之,不管叡決定要把刺青蓋掉與否,對我跟他來說,
二零二零年的二月二十八日,都是一個非常值得紀念的日子。
那是我們第一次一起去刺青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