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在職專班 | |
招生名額 | 14 |
報名日期 | 網路填表105/01/04~105/01/18報名方式概依簡章規定為準 |
考試日期 | 105/02/27 |
報名資格 | 1. 國內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或軍警學校獲有學士學位者。 2. 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獲有學士學位者。 3. 具有同等學力規定之資格,符合「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有關碩士班報考規定者。 4. 具前列任一款應考資格外,並需累積工作經驗二年以上。但考生服義務役或替代役其不得抵充。 |
繳交資料 | 1. 工作經歷表(依招生簡章所附表格填寫,並附證明文件), 2. 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 3. 自傳, 4. 讀書計畫, 5. 最高學術證明影本 6. 經歷證明影本, 7. 其他足資證明個人專業工作成就之資料。 |
考試(甄試)方式 | 分初試、複試兩階段舉行之 一、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佔總成績 50%) 以工作經歷、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自傳、讀書計畫、學經歷及其他足資證明個人專業工作成就之資料等綜合審查。 二、第二階段:面試(佔總成績 50%) ◎考生第一階段(書面審查)達初試合格標準者除公告外,並以限時掛號函件通知參加面試。 |
成績計算方式 | 1. 書面審查(佔總成績50%) 2. 面試 (佔總成績50%) |
備註 | 1.「工作經歷表」必須依本校簡章所附表格逐項填寫。 2.考生應於報名時繳交書面審查資料一式三份,請以A4格式打字或以正楷繕寫,並依下列順序裝訂成冊: (1)工作經歷表影本、 (2)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 (3)自傳、 (4)讀書計畫、 (5)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6)經歷證明影本、 (7)其他足資證明個人專業工作成就之資料。 3.本班集中授課時間,利用隔週之週五(晚)、六、日上課,暑假期間照常上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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