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準備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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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學士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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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計畫書(含探索課程修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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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年成績單正本
第二步:完成會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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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跨領域教育中心預約晤談,以針對學習計畫書與課程模組進行規劃。
第三步:繳交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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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雙主修申請期間親自遞交已裝訂的紙本申請文件至跨領域教育中心。
第一步:準備資料
校學士申請表
學習計畫書(含探索課程修課紀錄)
歷年成績單正本
第二步:完成會談
與跨領域教育中心預約晤談,以針對學習計畫書與課程模組進行規劃。
第三步:繳交資料
於雙主修申請期間親自遞交已裝訂的紙本申請文件至跨領域教育中心。
依《東吳大學院學士學位暨校學士學位設置準則》第四條規定,申請修讀校學士學位之學生於提出申請時應已修畢非所屬學系領域專長(或學分學程、第二專長等)課程至少2 學分。此條件設立在於確認申請者曾嘗試跨領域學習,並不要求曾修讀的課程與最終所提的校學士領域專長有特定相關性。
修讀校學士後,有關原屬系所課務相關問題請洽教務處註冊課務組,校學士學習輔導相關問題請洽教務處跨領域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