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刊登日期:202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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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學士學位設置目的在讓學生可跨領域學習,而要取得跨域專長則必須修畢四個領域模組課程,每個​模組課程共含12學分,區分為基礎類、理論類、應用類與總結類課程。申請者可從跨領域教育中心所規劃的課程模組中挑選並自組領域專長,也可與跨領域教育中心討論自組課程模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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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份申請書將委由校學士審查小組進行審查,重點有四: 

  1. 學生學習動機與目標之明確性。 

  1. 課程規劃與學習目標之一致性。 

  1. 實習、實作或專題課程與課程規劃相關性。 

  1. 修讀領域名稱及校學士學位名稱之合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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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學士學位申請將由審查小組進行通盤審查,成績並非考量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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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學士學位係由東吳大學所授予的學位,因此作為核心的領域模組課程,預設需只能是東吳大學各院系所開設之課程。

校學士學生仍可選修本校認列之它校開設課程,該課程學分則視為選修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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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學士學位設置目的在鼓勵學生跨領域學習,申請者應了解自己的目標以及訴求。因此,申請者應著重於計畫書內容的一致性、整體性跟未來目標等的結合度,而非僅關注課程的跨學院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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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學士學程設置的目的在提供跨領域學習的機會,但專業養成需要時間與深度,因此僅要求所有領域課程模組非同屬單一學院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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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東吳大學校學士學位修業辦法》第六條規定,學生修讀校學士學位期間如須異動下列事項,應向跨領域教育中心提出申請,經審查小組審查通過後,始得變更:。 

1. 實習、實作或專題課程。 

2. 領域專長、學分學程或第二專長。 

3. 修讀領域名稱或學士學位名稱。 

惟須注意,異動次數須有所限,且異動須在原核定的學習規劃範疇下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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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會。先修課程屬學系權限,如選課上有困難,建議請自行與授課老師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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