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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篇


Q1:什麼是校園性騷擾?
A1: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係指事件之雙方當事人皆為校園所管轄之教職員工及學生(不論是否同出一校),或事件發生於學校中者。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的定義,性騷擾係指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從事不受歡迎且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致影響他人之人格尊嚴、學習、工作機會或表現,但未達性侵害之程度者。不管是色瞇瞇的窺視或盯視、令人不舒服的黃色笑話、暴露狂、有意無意的身體碰觸,或是其他身體侵犯行為等,都包括在其中。廣義來說,性騷擾可以按程度區分為五個等級,從輕微的性別騷擾,到性挑逗、性賄賂、到嚴重的性要脅、性攻擊。

Q2:性騷擾由誰來定義?
A2:一個人的行為或言語究竟構不構成性騷擾,會隨著每個人的思想觀念、主觀感受,以及當下情境與人際互動而有所差異,但也正因如此,所以不應假定每個人都和自己有一樣的觀感,而是更應該尊重別人不同的感受。所以,可能即使只是輕微的動作或玩笑,但只要不受對方歡迎而且違反其意願的,都是性騷擾。也就是說,性騷擾之認定標準是以「接收者的主觀感受」來定義

Q3:性騷擾的共同特點為何?
A3:1.處於敵意的環境或屬條件交換式性騷擾、2.與性或性別偏見/歧視有關、3.違反他人之意願,且不受歡迎、4.對他人造成身心影響。

Q4:性騷擾的程度分成哪些?
A4:共分為以下5種,分別是
    1性別騷擾:這是最廣義的性騷擾,舉凡一切因性別而有被侮辱、被蔑視或被冒犯的感
        覺,如帶有性意涵、性別歧視或偏見的言論或態度。
    2性引誘、性挑逗:一切不受歡迎、不合宜或帶有帶有性暗示的口語或肢體動作的行為。
    3.性賄賂:以索求性服務或與性有關的行為,來作為交換權益或處罰的手段或行為。
    4.性要脅:以威脅或霸王硬上弓的手段強迫性行為或性服務。
    5.性攻擊:強姦以及任何造成肢體傷害的暴力動作或異常性行為。

Q5:校園中常見的性騷擾事件類型?
A5:常見的校園性騷擾的類型分為以下4種:
1.言語的騷擾:如過度強調異性的性徵、性吸引力,讓對方覺得不舒服;或者過度強調性別角色刻板印象,加以貶損或明褒暗貶等。
2.肢體上騷擾:任一性別對其他性別做出肢體上的動作,讓對方覺得不受尊重及不舒服如擋住去路,故意觸碰對方的肢體等俗稱吃豆腐的行為,或在廁所、浴室等地點進行偷窺、偷拍等。
3.視覺的騷擾:以展示裸露色情圖片或是帶有貶抑任一性別意味的海報、宣傳單,讓在場看到的人感到不舒服者。
4.不受歡迎的性追求或性要求:任一性別之間的過度邀約、過度追求,或以要求對方同意性服務作為交換利益條件的手段等。

Q6:不當的追求、分手前後反悔的一方繼續騷擾,這算是性騷擾嗎?
A6:是!舉凡不受歡迎的追求、過度追求、過度邀約,甚至是情侶分手前後,一方作出違反當事人意願的行為,如牽手、擁抱、接吻、口交或性交等,就可能構成性騷擾甚至是性侵害。

迷思篇


Q1:一定是被騷擾者有意無意的引誘、衣著暴露、行為不檢,才會引來性騷擾?
A1:當然不是!許多人在一聽到性騷擾事件時,常會先問受害者的衣著或儀態是否比較性感?或是不是深夜仍在外行動?其實這樣的問題就落入了「責怪受害人」的迷思中!騷擾者也許無法控制性慾的發生,但絕對可以控制個人的行為,性騷擾是有意識的選擇與決定,而非單純的生物反應。此外被害者的外表和穿著,與性騷擾之間並無絕對的關係。無論受害者的外貌裝扮和性別氣質如何,每個人的人權都應該受到尊重,沒有誰的人身安全是有理由可以被侵犯的。

Q2:她/他沒有當場拒絕或反抗,所以不算性騷擾?
A2:當然不是!許多人會懷疑感覺受到騷擾的一方,當下為什麼不明白拒絕?這其實是因為性騷擾常發生在騷擾者有機可趁而受害者毫無防範的情形下,受害者當下的反應往往可能是「愣住了」,以致於措手不及去反應或無法相信對方會做出這樣的行為,而懷疑自己的判斷;或者情況發生在雙方因為權力關係不對等的情況下,較弱勢的一方即使感受到被侵犯,也很難直接拒絕或反抗。  

 

Q3:色狼一定都其貌不揚、穿著邋遢,或是病態的男人嗎?
A3:不盡然如此!一般人常誤以為加害人都會把「不懷好意」寫在臉上,事實上色狼可能是其貌不揚、穿著邋遢,但也可能是英俊、美麗,打扮光鮮亮麗!色狼可能是男性,也可能是女性;可能是不同性別,也可能是同性別。

Q4:男性也會被性騷擾嗎?
A4:雖然在現狀中仍是男性對女性騷擾的案件佔了大多數,但男性當然也有可能遭遇到不同樣態的性騷擾。尤其是跳脫傳統性別特質或具不同性取向的男性被性騷擾的案件,也是時有所聞。只是我們的社會往往要求男性要有保護自己的能力,同時也不鼓勵男生說出遭遇侵犯的經驗,因此有些男性在遭受騷擾之後,反而更難以對外尋求支援。

Q5:有沒有「同性之間」的性騷擾?
A5:也有!許多人在聽到上述案例,也就是對所謂「陰柔氣質」男生的騷擾,就會直覺地去問「他是不是同性戀?」這裡要強調的是,不管被害人是不是同性戀,都不是造成性騷擾發生的理由!無論什麼樣的性別特質與性傾向,都是值得被尊重的。

Q6:性騷擾的後果並沒有像性侵害那麼嚴重,不必小題大作,大驚小怪!
A6:其實被性騷擾的受害者在生理、情緒和人際關係上都會受到影響,甚至影響到工作權,造成極大的壓力和人身安全的恐懼,因此要大聲向騷擾者說「不」!

Q7:性騷擾事件多發生在陌生人間?
A7:性騷擾事件同樣可能發生在熟識者之間,包括同學、長輩與晚輩、上司與下屬間。
Q8:只要對方已經和自己有親吻、愛撫的行為,就表示他願意和我發生性關係!
A8:每個人對自己的身體界線不同,有人願意和你親吻、撫摸,不等同於願意和自己發生性關係。不預設對方應該有什麼樣的反應,時時關心對方的感受,再做出適當的回應,並且保持相互尊重,作為進退的依據,是最好的方式。

Q9:約會關係或情人關係的兩人,可能發生性騷擾或性侵害嗎?
A9:是的,不論朋友或是情人的關係有多親密,當性行為「違反另一方意願」時,就是一種「侵犯」。很多約會性侵害,都是因為觀念錯誤而發生,如總以為在約會中,當一方出現性行為的邀約,而另一方雖然不要,但沒有極力反抗時,就是代表默許;或認為當獻出自己的身體或滿足對方性需求,才能更證明對對方的真愛。
 

處理篇

Q1:遇到性騷擾時可採取什麼行動?
A1:面對性騷擾時,首先要確定自己的感覺。不論對方是善意或無意,還是惡意的騷擾,只要讓對方知道自己覺得不舒服,對方就該尊重你/妳的感受。當然你/妳可以判斷情況,視情況選擇是要勇敢大聲地說「不」,或是婉轉告訴對方;是要直接做出反抗,或是請求旁人幫忙。萬一被騷擾了,你/妳可以選擇這麼做:
1.告訴信任的人,尋求心理上的支持與其他支援。
2.盡可能詳細記錄事件發生的經過,有助於未來若想提出申訴調查時,可作為證據。
3.向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提出申訴,由性平會進行調查及處理。

Q2:如果周遭的人遇到性騷擾,你/妳正巧在現場可以做些什麼?
A2:這時候最重要的是不要成為情境中的共犯―例如有人開黃腔時,不要因為怕破壞氣氛而跟著起鬨,甚至你/妳可以出面制止騷擾的言語及行為。

Q3:在學校發生性騷擾或性侵害事件時,哪些人可以向學校舉發?
A3:除被騷擾者當然可以舉發外,如果當事人有顧慮不敢舉發的話,也可以委請師長或好友以「檢舉人身分」幫忙舉發。

Q4:舉發申訴窗口在哪裡?
A4:本校學生申訴窗口―秘書室藺以雯秘書(分機5028)本校教職員申訴窗口―人事室(分機5042)在校外部分,可以向發生性騷擾或性侵害地點的警察單位;或撥打免付費電話113,向各地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報案。

Q5:提出性騷擾事件調查申訴後,學校會如何處理?
A5:只要一有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申訴案提出,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就會依法召開會議決議是否受理,一旦決定受理就會組成專家調查小組,啟動後續處理與調查工作,無論對於申請人或檢舉人,學校都會善盡保密與保護之責任

Q6:如果向警察機關或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報案,學校是否就不處理了?
A6:不是的。根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0條規定,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之調查處理,不受該事件司法程序進行之影響,仍會繼續處理,並且提供被害人適當的心理輔導或法律諮詢的協助。

Q7:學校的申訴表格哪裡找?
A7:東吳大學網頁->行政單位->健康暨諮商中心->【表單下載】專區->【性別平等】下載【東吳大學性騷擾與性侵害調查申訴表】

Q8:提出性騷擾事件申訴要準備什麼資料?
A8:準備各種相關的書面、錄音、或是網路資訊等。如果沒有具體的證據,也可以詳細敘述事件發生的經過,性平會也會視狀況決定後續的處理,或者你/妳也可以直接到心理諮商中心進行諮詢。

Q9:提出申訴後,不相干的人可能知道嗎?
A9:請放心,學校的性平會在處理校園性騷擾事件時,負責處理事件之「所有相關人員」都負有保密的義務,如有洩密時,則依刑法或其他相關法規處罰。

Q10:萬一不幸遭到性侵害了,該怎麼辦?
A10:萬一真遇到不幸,請務必先以己身安全為首要,然後
1. 相信自己並沒有犯錯。
2. 找信任的人陪伴並尋求協助如家人、學校心理諮商中心、校安中心教官或導師等,或直接拿起電話撥「全國婦幼保護專線-113」,由專業社工提供協談、討論安全計畫、法律諮詢、聯繫警察人員提供救援等各項服務。
3. 保持現場,協助警方蒐集線索及採證。
4. 保留證據。找一件外套或毯子裹住自己,尋求性侵害防治中心社工員或女警的陪同,至醫院檢查。切勿立即淋浴沖洗、更換衣物或毀壞衣物,造成破壞證物,增加行為人被定罪的困難度。
5. 向學校性別平等委員會申訴調查。


你不可不知的聯絡電話:
◎ 學校緊急求助24小時值班電話
分機5555(雙溪校區)、2222(城中校區)
雙溪校區―28817734,0910270050;
城中校區-23890952,0910270060。
★★★ 學校性騷擾事件申訴窗口
秘書室藺以雯秘書,分機5028;
人事室,分機5042。
健康暨諮商中心
雙溪校區
綜合大樓B212,分機7541-7549;
城中校區六大樓R6205,分機2390-2394。
◎ 各地「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免付費報案電話:113
◎ 跨性別諮詢皓日專線:23949008。
◎ 同志諮詢熱線:23921907、(07)5523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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