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探討當前稅改制度對納稅義務人的衝擊與負擔  「東吳企管財經講堂」納稅季節重量開講

  • 04/24/2019
  • |
  • 期數:315
  • |
  • 校園花絮
  • |
  • 資料提供:秘書室
  • |
  • 作者:企管系
  • |
  • 照片提供:企管系
  • |
  • 瀏覽次數:1804

【企管系訊】

企業管理學系於4月24日舉辦第4季「東吳企管財經講堂」,第2場次主題為「稅改新正義?受薪階級獨扛租稅負擔?」由東吳大學法商講座教授陳冲擔任主持人,邀請政治大學財政系名譽教授曾巨威、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教授盛子龍、明達會計師事務所鄭宏輝會計師及本校企管系兼任教授張淵智,在納稅季節前夕,共同探討當前稅改制度對納稅義務人的衝擊與負擔。

陳冲講座教授表示,稅制與經濟發展像是馬與馬車之間的關係,原本租稅制度應該跑在馬車之前,但現實狀況卻經常跑在馬車後面,甚至坐在馬車上。稅制改革並非易事,經濟議題經常受到政治問題所左右,「但我們希望在改革的過程中,政治能少贏一點,讓經濟多贏一點」尤其是改善受薪階級單獨負擔大部分稅賦的現況,而原本不納稅者,也該承擔國民應盡的責任與義務。

引言人張淵智教授說明,從政府公布的民國104年度國稅實徵淨額可以發現,綜合所得稅比例高達24%,營所稅達31%;其中綜合所得稅,薪資所得更佔比高達56%,足見薪資所得者的租稅負擔。在多數薪資所得者能扣抵的免稅額,與扣除額不足以支應生活開銷,且物價相對攀高的壓力下,不公平的稅賦負擔可能造成階級對立,甚至成為年輕人不婚不生的國安危機。

政治大學財政系名譽教授曾巨威則倡議在稅改推動過程中,「好野人」俱樂部應該要扮演主動支持稅改角色,如「股神」巴菲特即強力支持富人的稅賦應該加重,進而帶動德國與法國富有階級的覺醒。此外,曾教授特別提出,現階段兩個最重要的稅改內容:一是勞動所得租稅抵減制度(EITC)。「薪貧階級」的出現,在現行受薪階級租稅負擔過重且缺乏彈性的現實下,有薪階級卻陷入貧窮,因此如何以「工作所得補助方案」為基礎,將EITC制度化,是重要的稅改方向;二是綜合所得稅扣除總額設限制。因應長照、學貸等各式所得扣除額的多種提案,應有合理的總額限制與稅賦計算,讓所得越高者,可扣除的總額能遞減。

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教授盛子龍則提出,個人所得中的特別扣除額,乃是個人為取得薪資所得必須付出的成本費用之概算金額,但實際執行應有其他核實的彈性認列方式。大法官已在2017年2月8日做出釋字第745號解釋,薪資扣除額僅允許定額扣除違憲,財政部應在兩年內修訂,但實則財政部至今對核實扣除仍沒有定案。盛子龍教授說明,德國對於核實認列有更為人性的作法,如個人工作所需的治裝費、工作室、參加職業團體的公費、在職進修、通勤費、通勤交通意外維修費用、雙重家庭生活負擔費用等,都在核實認列範疇中,值得參考借鏡。

明達會計師事務所鄭宏輝會計師則直陳現行財稅制度的不合理,包括薪資所得者需負擔大部分國家租稅、中小企業主因擴大書審而使所得純益率偏低、證券交易所得稅停徵、房地合一後合建房舍仍適用20%稅率,台灣人海外所得有670萬免稅額且最低稅率為20%,較綜所稅最高稅率40%為低,皆是違反量能課稅的不合理現象。尤其臺灣營所稅率已是全世界偏低的國家之一,雖然民國107年初營所稅率因整體稅改考量而由17%調升至20%,恰逢美國將公司稅由平均35%降至21%,但實則美國各州政府稅賦頗重,企業主會因此轉移經營基地到美國的想法可能過於天真。

本校企管系主任劉美纓表示,第4季財經講堂的主題是「經濟新常態—全球競合下的大戰略與新願景」,感謝信義房屋獨家贊助。第3場次預計在6月19日舉行,主題為「經濟賽局新玩家,公司治理的變與不變」,歡迎產、官、學界能在未來有更多互動交流,針對重要財經議題進行思辨,以作為政策制定參考與產業發展後盾。

【文圖/企管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