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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正義可能是他人的邪惡 呂秋遠律師「品德✕名人系列講座」

  • 05/3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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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期數: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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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校園花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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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提供:秘書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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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校園記者社工三胡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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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照片提供:校園記者社工三胡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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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瀏覽次數:3104

【秘書室訊/校園記者胡茜文報導】

5月3日由德育中心在雙溪校區普仁堂舉辦的「品德✕名人系列講座」邀請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負責人呂秋遠律師分享人生哲學,吸引兩校區學子齊聚一堂。「什麼是惡,什麼是善」,呂律師引述紅玫瑰與白玫瑰書中的情節:「『振保在隔天醒來後變成了好人』,但真實世界裡沒有永遠的好人或壞人啊」,開啟了這次「人生啊!」品德名人講座。

呂秋遠律師講起自己在大學時期,對主修的政治學非常感興趣,以從事政治系教職為其目標。但在呂律師拿到博士後,卻發現當時社會,多數大學僅聘請國外留學回台的博士為教師,於是他進入立法院,開始了他半工半讀的生涯歷程。

白天在立法院擔任國會助理,在考取本校夜間部的法律研究所後,下班繼續修讀法律專業。此時,突如其來的一樁弊案使他的老闆陷入難關,他人生中第一次體驗到「一夕之間化為烏有」的感受,也開啟了他的律師之路。身為立法委員辦公室的主任,他明白他的老闆絕對是清白的,毅然決然決定考律師,幫他老闆伸張正義。不料,三年過去,他的老闆與檢察官達成協議,老闆認罪並受緩刑處分。「當事人的正義是什麼?」呂律師的腦中浮現這樣的想法,而「司法不公」又是什麼?

一路走來,面對種種法律案件,呂律師認為,司法並不是解決問題最好的方式,並強調法律無法解決所有問題,因此請大家盡量保持愉快的心情去面對、解決並放下問題。

面對人生,呂律師鼓勵東吳學生的三件事,第一,勇於追求自己有興趣的事,去尋找自己的天賦,並不輕易為他人的話所動;第二,人生不需要太具體的計劃,不為自己的能力設限;第三,遇到錯誤,不過度苛責自己或他人,記住「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道理淺顯易懂,常人卻很難做到。呂律師也再次指出,司法像是絞肉機,僅能盡力將當事人回復到好的狀態,卻難以恢復原狀。

面對同學提問,法律有其間隙,豈不是讓犯罪的人未受其應有的懲罰嗎?呂律師回答,每個人對正義都有不同面向的解釋與感受,對你來說的正義,可能是對他人的惡,但同時也提醒大家對於明顯的惡,不能姑息養奸。

而人生是什麼?呂律師認為勇於追求興趣、學習面對挫折,保持自己來到世界上的初衷,便能一步一步走出自己的人生。呂律師也期許同學,將善待自己、不要傷害別人的道德感,永存於心。

【文圖/社工三胡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