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各年級修課學分數之限制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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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全學年」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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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普通物理實驗】,若某生只修上學期及格但不續修下學期,則該科目上學期學分不得計為畢業學分。 | |
三、 |
科目名稱分(一)、(二)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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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數理統計(一)】,若某生只修上學期及格,但不續修下學期,則該科目上學期學分得計為畢業學分。 | |
四、 | 本系大學部學生可選修本系碩士班課程,學分可計入大學畢業學分。 |
五、 | 本系95學年度(含)以後入學者,至多承認修讀外系科目16學分。修讀外系科目僅限於本系未開設之科目才得以承認學分。 |
六、 | 本系大學部學生凡是因演習課衝堂而需人工加選者,請於加退選期間洽各科目助教領取【東吳大學理學院數學系演習課衝堂報告書】(或於本頁最下方相關附件下載),依表格作業流程完成簽章後,持表洽註冊組林小姐辦理人工加選。 |
數學一 線性代數 | 分組:分組上課(單號A組;雙號B組) |
數學二 高等微積分 | 分組:分組上課(單號A組;雙號B組) 擋修:修過【微積分】上下學期各 4學分並均達 60分 |
數學二 數學軟體 | 限修人數 → 40人 優先:數四優先,其他年級次之 |
專題研究一、三 | 限修:欲修此二課程者,請洽任課老師簽名後,於註冊組人工加選! |
※大一新生說明事項、轉學生辦理學分抵免注意事項、暑修報名等事宜,另於各學年度辦理期間公告於本系網頁之【最新消息】。 |
數學一 線性代數 | 分組:分組上課(單號A組;雙號B組) |
數學二 高等微積分 | 擋修:修過【微積分】上下學期各 4學分並均達 60分 |
數學三 代數特論 | 擋修:修過【代數學】上下學期各 3學分並均達 60分 |
專題研究二、四 | 限修:欲修此二課程者,請洽任課老師簽名後,於註冊組人工加選! |
※上述未盡事宜,請洽系祕書(系辦公室:R0712;分機:66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