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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紀事 |
2024/11/21 |
113年度北一區大專校院全體學生事務長會議暨學務參訪,於113年11月21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在本校普仁堂、戴氏基金會會議室辦理,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吳林輝司長、陳宗志科長、綜合規劃司學生衛生科羅秀慧科長蒞臨,會議規劃頒發113年度友善校園獎暨推動品德教育學校獎項、北一區學務中心工作報告、工作小組委員補選、教育部政策宣導-113年度學校衛生工作及重要政策、專題演講:性別平等友善空間/國立臺灣大學畢恆達教授、專題演講:中醫秋冬養生與芳療/昌盛堂中醫診所鄭天麗中醫師、綜合座談、學務參訪(本校愛徒樓身心靈計畫)等。 |
2024/11/21 |
教育部113年度友善校園獎,本校健康暨諮商中心王佳玲主任榮獲「北一區傑出學輔主管」獎、學生事務處張筑婷秘書榮獲「北一區傑出學務人員」獎,113年11月21日上午於北一區全體學務長會議頒獎表揚。 |
2024/10/09 |
113年10月9日113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事務會議決議事項如下: 1.通過「東吳大學優秀應屆畢業生選拔及獎勵辦法」修正案,配合「東吳大學學士生先修碩士班課程要點」,將辦法第二條「學、碩士一貫學程」更名為「學士生先修碩士班」。 2.通過東吳大學校園霸凌防制委員會設置辦法(草案)」訂定案,依教育部113年4月17日發布修正之「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第七條規定設置本校校園霸凌防制委員會並訂定設置辦法,明定委員會任務、委員組成與產生方式、會務權責歸屬等。本案續提校務會議。 3.通過「東吳大學學生宿舍輔導及管理辦法」修正案,修正要點:(1)訂定符合退住宿費規定時,其退費金額計算方式。(2)本校床位資源有限,為確保床位有效運用,訂定進住5日內退宿,不退保證金。(3)為增加宿舍同儕工讀團隊招募誘因,訂定任滿兩年以上(含)卸任行政助理,服務優良者可獲優先分配住宿資格。(4)依校內住宿期區分,訂定寒暑假留宿保證金金額。 4.通過「東吳大學校外學生宿舍輔導及管理辦法」修正案,修正要點:(1)訂定符合退住宿費規定時,其退費金額計算方式。(2)將原床位分配原則補述完整並調整文字。(3)本校床位資源有限,為確保床位有效運用、學生愛護住宿環境設備,訂定床位權保證金、離宿還原保證金收取/退還機制。 |
2024/08/01 |
學生事務長林三欽教授卸任,由社會系范綱華教授接任。 |
2024/07/11 |
112學年度第2學期安排跨校學務工作經驗交流活動,本校學務處由林三欽學務長帶領,赴元智大學拜訪學務處,了解其學務工作特色,互相分享學務經驗,並與元智大學建立良好的互動,本次出席人員本校18人、元智大學18人,分組交流議題約計16項。 |
2024/03/13 |
113年3月13日112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事務會議決議事項如下: 1.通過追認東吳大學學生事務處申請「教育部 112年度獎助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經費-特色主題三年中長程發展計畫」。依「教育部獎補助私立大專校院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經費及學校配合款實施要點」規定:「學校所提特色主題三年中長程計畫及本年度特色主題計畫,應經學生事務會議通過,並提報行政主管會議通過」。本案為配合教育部申請截止日(113年2月2日),相關資料已奉校長核定後先行報部,並於113年3月22日經教育部審查同意獎助新台幣55萬5,750元。 2.通過113學年度泉思學舍住宿費調漲案,本校於108學年度向幼華高中承租泉思學舍,依租賃契約書第4條第4項「租期前3年租金不變,第4年起,依前3年物價指數平均,若物價指數有漲,甲、乙雙方可協議調漲租金,惟漲幅不得超過年租金5%。」;幼華高中於113年2月2日來函確認租金漲幅為3.08528%;113學年度起調漲泉思學舍住宿費3%,4人房增加720元/床/學期、2人房增加1,080元/床/學期、單人房增加2,160元/床/學期。 3.通過「東吳大學學生請假規則」制定案,本校目前並無學生請假法規,學生請假依據學則規定辦理。因應國內各大學陸續實施心理健康假,本處及教務處經評估後,認為有設置學生請假規則之必要。東吳大學學生請假規則業經校長核定生效,並依第七條第二項規定:「本規則於請假系統建置完成,報請校長核定後施行。」本校電算中心預估於本(112)學年度暑假期間完成請假系統建置,期於下(113)學年度起施行。 |
2024/02/01 |
軍訓室帥開圓主任離職,由張正杰組員接任。 |
2023/11/24 |
教育部112年度友善校園獎,本校健康暨諮商中心謝貞莉輔導員榮獲「北一區傑出輔導人員」獎。 |
2023/11/01 |
德育中心向芳宜代理主任真除為主任。 |
2023/10/18 |
112年10月18日112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事務會議決議事項如下: 1.通過「東吳大學校外學生宿舍輔導及管理辦法」修正案,依教育部於111年2月11日來函修正「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配合修正內容,增列宿舍人員執行職責時,若涉及學生身體或私人物品檢查時,需錄影及保存等相關規定。 2.通過「東吳大學優良導師獎勵辦法」修正案,依「東吳大學導師制度實施辦法」條文內容,修改「東吳大學優良導師獎勵辦法」名稱。依112年6月13日111學年度優良導師評選委員會會議決議,擬增列第八條,熱心導師與績優導師同時獲獎時,僅擇以績優導師敘獎並由校長頒贈獎座乙座。 3.通過「東吳大學修讀學士學位優秀新生獎勵辦法」第二條及第三條修正案,依本校招生組112年9月18日文號1120201248號簽文,修訂「東吳大學修讀學士學位優秀新生獎勵辦法」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內容。為因應大學多元入學管道名稱更換,修正第二條及第三條相關詞彙;另依招生分組之可能性,於第三條增加獎勵規範以符合標準。 4.通過「東吳大學學生獎懲規則」修正案,依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112年8月29日東性別平等字第1129100224B號函建議,修正「東吳大學學生獎懲規則」。本案續提校務會議討論。 |
2023/08/01 |
群育暨美育中心吳玉婷主任卸任,轉調至德育中心;德育中心曾國強主任轉任群育暨美育中心主任;德育中心主任職務由向芳宜專員代理。 |
2023/03/15 |
112年3月15日111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事務會議決議事項如下: 1.通過追認東吳大學學生事務處申請「教育部 112年度獎助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經費-特色主題三年中長程發展計畫」。依「教育部獎補助私立大專校院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經費及學校配合款實施要點」規定:「學校所提特色主題三年中長程計畫及本年度特色主題計畫,應經學生事務會議通過,並提報行政主管會議通過」。本案為配合教育部申請截止日(112年2月7日),相關資料已奉校長核定後先行報部,並於112年3月24日經教育部審查同意獎助新台幣48萬9,250元。 2.通過「東吳大學生自治選舉罷免辦法」法規修訂及「東吳大學任務型學生選舉事務委員會組織章程」案。為避免本校學生自治組織運作長時間停擺,調整學生會正副會長當選門檻;為避免本校學生自治組織立法機構議員人數持續下降,並鼓勵有志學生投入公共事務參與,故調整學生議員當選門檻。 3.通過「東吳大學校外學生宿舍輔導及管理辦法」修正案,原條文第5條訂有入住宿舍有5日彈性住宿期,5日內辦理離宿可以全額退費規定,原意係適用首次入住該棟宿舍者,為避免語意不清,加入「首次入住」等文字,以符合現狀;學期宿舍關閉皆有明確規範最後離宿時間,為避免同學逾時離開造成宿舍無法如期關閉,明訂須依規定時間完成離宿手續才可退還保證金。 4.通過東吳大學有容學舍住宿收費標準,宿舍採學期收費,電費另計,4人套房3萬7,200元/床/學期;2人套房5萬2,800元/床/學期;附帶決議:台糖公司與本校簽訂之整棟包租協議書上明訂「第2 年起年租金依臺北市政府主計處「臺北市房租指數」之漲跌幅逐年調整」,未來台糖公司若依契約調漲租金,同意授權學生事務處依租金漲跌幅調整有容學舍宿舍費。有容學舍未來營運若有盈餘,請學生事務處向學校爭取作為學生宿舍相關設備維護費。 |
2022/12/19 |
輔仁大學與本校校際學務觀摩研習活動,111年12月19日輔仁大學田履黛學務長帶領29名學務單位主管與同仁,到校參訪交流,本校由林三欽學務長與31位學務輔導主管與同仁,分組進行學務經驗交流分享;依輔大之學務分工,學務處也邀請國際處國際事務中心、社資處生涯發展中心一同進行交流。 |
2022/10/28 |
教育部於111年10月28日上午假朝陽科技大學舉行111年度友善校園獎頒獎典禮。本校榮獲「111年教育部友善校園獎-卓越學校」、群育暨美育中心吳玉婷主任獲「北一區傑出學輔主管」獎、健康暨諮商中心王佳玲輔導員榮獲「北一區傑出輔導人員」獎。 |
2022/10/25 |
軍訓室高應欽主任退休,由帥開圓組員接任。 |
2022/10/12 |
111年10月12日111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事務會議。本次會議未有提案。 |
2022/08/08 |
法律系林三欽教授接任學生事務長。 |
2022/08/01 |
學生事務長李坤璋教授卸任。 |
2022/04/13 |
111年4月13日110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事務會議決議事項如下: 1. 通過追認東吳大學學生事務處申請「教育部 111 年度獎助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經費-特色主題三年中長程發展計畫」。依「教育部獎補助私立大專校院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經費及學校配合款實施要點」規定:「學校所提特色主題三年中長程計畫及本年度特色主題計畫,應經學生事務會議通過,並提報行政主管會議通過」。本案為配合教育部申請截止日(111年2月7日),相關資料已奉校長核定後先行報部,並於111年3月23日經教育部審查同意獎助新台幣59萬2,549元。 2. 通過「東吳大學學生工讀助學實施辦法」第六條修正案,修正後新增「工讀助學金申請注意事項」須經獎助學金暨優秀學生甄選委員會確認之程序。 3. 通過「東吳大學學生宿舍輔導及管理辦法」修正案,教育部於111年2月11日來函修正「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配合修正內容,增列宿舍人員執行職責時,若涉及學生身體或私人物品檢查時,需錄影及保存等相關規定。 |
2021/12/17 |
教育部於110年12月17日上午假馬偕醫學院舉行110年度「友善校園獎」及「推動品德教育優良學校」頒獎表揚。本校榮獲「北一區卓越學校」、健康暨諮商中心朱嘉琦輔導員榮獲「北一區傑出輔導人員」獎。 |
2021/10/13 |
110年10月13日110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事務會議決議事項如下: 1.通過「東吳大學修讀學士學位優秀學生獎學金發給辦法」修正案,辦法第五條之休學規定:「…休學者主動於復學之當學期向德育中心提出申請補發,逾時自動喪失資格,不發予獎學金及獎狀,並撤銷獲獎學期之本項得獎紀錄;…」,對於受不可抗力因素而休學的學生,且未能於時限內復學而遭退學者,則不發予獎狀、獎學金及撤銷獲獎資格,認為此規定有重新商榷之處。故本次增列因特殊情事休學者發給條件規定:惟休學原因有特殊情事,經簽請學生事務長核准者,則相關獎學金、獎狀得予照發,並明列得獎紀錄。 2.通過「東吳大學學生獎懲規則」修正案,因應新冠肺炎疫情之發展,修正「東吳大學學生獎懲規則」第十一條相關規定,增訂第五款。修正重點為:針對違反政府及學校防疫相關規定,經屢次勸導無效者.訂定懲處規則。 3.通過「東吳大學學生社團組織及活動辦法」修正案,為增進社團負責人領導及經營社團等相關知能,以助未來社團順利運作及發展,增列社團負責人任期內需履行事項。本次修正「東吳大學學生社團組織及活動辦法」第七條規定。 |
2021/02/01 |
原學務處蔡志賢二等專門委員轉任校長室二等專門委員。 |
2021/02/01 |
群育暨美育中心廖芝萱主任卸任,由吳玉婷主任接任。 |
2020/11/18 |
109年11月18日109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事務會議決議事項如下: 1. 通過「「東吳大學生活助學金實施辦法」」修正案,依據教育部現行法規修正申請身分限制條件,本校訂定相關執行規則授權事宜,為保留彈性調整空間,助學金金額將於相關執行規則另訂之。 2.通過「東吳大學研究生獎助學金辦法」修正案,本辦法第五條第4款原設計之權數目的,係考量高年級生於學雜費之貢獻度,但也因比例過低,實際上學系不得拒絕高年級生申請本獎助學金,如此分配後之金額將無法確實反映學系需求;另計算方式複雜,學系亦無法及早預估及驗算分配比例。故本次修法擬將a 值設為定值,並修訂相關文字。 3.通過110學年度學生宿舍住宿費調漲案。校內學生宿舍自95學年度起宿舍費即為8,500元,已逾15學年未調整,考量物價指數持續上漲,宿舍費收入不敷成本,擬於110學年度調漲校內及合江區學生宿舍宿舍費。 |
2020/8/1 |
學生事務長蕭宏宜教授卸任,由會計系李坤璋教授接任。 |
2018/9/25 |
教育部於107年9月25日(二)下午2時30分假銘傳大學舉行「107年教育部度友善校園獎頒獎典禮」。本校健康暨諮商中心姚淑文主任榮獲「特殊貢獻人員」獎項。 |
2018/8/1 |
學生住宿中心謝蕎卉主任卸任,由吳克良主任接任。 |
2018/7/6 |
106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事務人員知能研習活動:為啟發同仁對學生事務及輔導創新思維,分別於107年7月3日、7月6日各舉辦了一場的專業演講及校外研習。本日到桃園慈湖進行校外研習及參訪,加強各單位橫向聯繫及合作、提供新知並培養團隊默契。 |
2018/7/3 |
106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事務人員知能研習活動:為啟發同仁對學生事務及輔導創新思維,分別於107年7月3日、7月6日各舉辦了一場的專業演講及校外研習。本日專業演講邀請吳怡明檢察官(士林地檢署襄閱)針對「校園刑事案現況與刑事程序」議題做講解。 |
2018/5/2 |
召開106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事務會議,決議事項如下: |
2018/1/30 |
107年1月30日(二)下午14點於本校B013研討室舉辦「106學年度實踐大學、東吳大學學輔人員校際交流座談會」,由蕭宏宜學務長、實踐大學學生事務處張宏生學務長作為兩方代表,帶領兩校學務人員,進行分組座談交流。 |
2017/12/8 |
北一區大專校院學務中心於106年12月8日(五)上午9時30分假淡江大學覺生國際會議廳舉行「106年度北一區友善校園獎暨推動品德教育優良學校頒獎典禮」。本校榮獲「大專校院績優學校」,住宿中心謝蕎卉主任榮獲「大專校院優秀輔導人員」,企管系王超弘教授榮獲「大專校院傑出導師」。 |
2017/12/6 |
北一區大專校院輔諮中心於106年12月6日(三)上午9時假政治大學藝文中心舜文大講堂舉行「106年度友善校園獎之優秀輔導人員頒獎典禮」。健康暨諮商中心陳詩潔輔導員榮獲「106年度友善校園獎之優秀輔導人員」。 |
2017/11/22 |
召開106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事務會議,決議事項如下: |
2017/11/20 |
106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事務人員知能研習活動:為啟發同仁對學生事務及輔導創新思維,分別於106年10月19日、11月20日舉辦了兩場專業演講。第二場邀請張菊芳律師為專題「性別與法律」作演講,談婚姻及夫妻財產制相關法律問題,以及性侵害案件、性別法案及一般民、刑事訴訟之處理與流程。 |
2017/11/14 |
106年11月14日(二)下午13點於本校G101會議室舉辦「亞東技術學院、東吳大學學輔人員校際交流座談會」,由蕭宏宜學務長、亞東技術學院學生事務處陳金盈學務長作為兩方代表,帶領兩校學務人員,進行分組座談交流。 |
2017/10/19 |
106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事務人員知能研習活動:為啟發同仁對學生事務及輔導創新思維,分別於106年10月19日、11月20日舉辦了兩場專業演講。第一場活動邀請朝陽科技大學行銷與流通管理系涂鈺城副教授講述專題「選擇這門課」,提供學輔人員吸收新知,汲取整合媒體行銷與領導管理技巧、成功簡報與上台演練技巧、溝通訓練與情商管理技能、時間管理技能,啟發同仁對學生事務與輔導創新之思維並提昇工作績效。 |
2017/8/1 |
學生事務長莊永丞教授卸任,由法律系蕭宏宜教授接任。 |
2017/8/1 |
原社資處美育中心蔡志賢主任轉任學生事務處二等專門委員。 |
2017/07/13-2017/07/14 |
105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事務人員知能研習活動:為啟發同仁對學生事務及輔導創新思維,分別於106年7月13日、7月14日舉辦了一場專業演講及一場與外校學務處同仁交流的活動。第一場活動邀請靜宜大學化粧品科學系Bonnie 老師講述專題「芬芳的學輔人生」,提供學輔人員吸收新知,以及探索保養品和化妝品製造及研發的奧秘;第二場活動則前往宜蘭地區校外參訪,促進學輔人員間之交流,希望透過校外參訪的形式培養並激發同仁團隊默契,進而加強各單位橫向聯繫及合作關係,並延續對於學生事務輔導之熱情。 |
2017/4/26 |
召開105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事務會議,本次會議沒有提案。 |
2016/12/23 |
105年12月23日(五)上午10點於本校G101會議室舉辦『105年度東吳大學、弘光科技大學「學輔人員校際交流暨標竿學習」交流座談會』,由莊永丞學務長、弘光科大學生事務處范煥榮學務長作為兩方代表,帶領兩校學務人員,進行分組座談交流。 |
2016/12/12 |
105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事務人員知能研習活動:為促進同仁之健身與單位間之交流,於105年12月12日在G101會議室舉辦了一場專題演講,邀請李章智老師講述「脊椎的保健功法-八段錦」,藉由共同學習課程,使同仁們可於繁忙學務工作中獲得放鬆與保健之法。 |
2016/12/2 |
北一區大專校院學務中心於105年12月2日(五)上午9時30分假真理大學財經院六樓國際會議廳舉行105年度第2次北一區全體學務長會議暨學務參訪,同時頒發「105年度北一區友善校園獎」。本校榮獲「大專校院績優學校」,健康暨諮商中心王佳玲輔導員榮獲「大專校院優秀輔導人員」,政治學系黃心怡教授榮獲「大專校院傑出導師」。 |
2016/12/2 |
105年12月2日(五)上午9點於本校國際會議廳舉辦「明新科技大學105學年度建構標竿學習暨東吳之誼、宜蘭自得-學務與輔導工作觀摩暨交流活動」,由莊永丞學務長、明新科大學生事務處劉崇治學務長作為兩方代表,帶領兩校學務人員,進行分組座談交流。 |
2016/11/16 |
召開105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事務會議,本次會議通過修正「東吳大學學生社團組織及活動辦法」案以符現況,主要修正條文中國字數字改為阿拉伯數字,另明訂各社團正、副負責人須為本校學位生;此外,為增加安全預防措施,學生活動若有安全顧慮應報備所屬輔導單位且不限由該社團輔導老師領隊,故修改內容及調整文字順序。 |
2016/9/5 |
教育部於105年9月5日(一)上午9時假臺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舉行「教育部105年度友善校園獎頒獎典禮」。本校群育暨美育中心廖芝萱主任榮獲「大專校院優秀學務人員」獎項。 |
2016/8/11 |
105年8月11日(四)上午10點於本校G101會議室舉辦「105年元智大學、東吳大學學輔人員校際參訪觀摩暨交流座談會」,進行兩校學務人員分組座談交流。 |
2016/8/10 |
105年8月10日(三)上午9點30分於本校G101會議室舉辦「佛光大學學生事務處參訪暨交流座談會」,由莊永丞學務長、佛光大學學生事務處柳金財學務長,帶領兩校學務人員,進行分組座談交流。 |
2016/8/1 |
德育中心江卓彥主任卸任,由曾國強主任接任;群育暨美育中心吳柏儀主任卸任,由廖芝萱主任接任;學生住宿中心吳柏儀主任卸任,由謝蕎卉主任接任。 |
2016/3/18 |
辦理「105年度第1次北一區全體學生事務長會議暨學務參訪」,共有54位學務長暨學務輔導相關之主管及人員參加。 |
2015/12/31 |
軍訓室榮獲內政部第73屆兵役節表揚大專院校辦理兵役業務績優學校及軍訓室胡瑞麟教官榮獲國防部第73屆兵役節國防部兵役業務績優人員。 |
2015/12/11 |
本校榮獲北一區「104年度推動品德教育優良學校」及「104年度友善校園獎之績優學校」。 |
2015/11/26 |
本校104年度大專校院健康促進學校計畫,經審查評列為整體績優學校。 |
2015/8/1 |
學生事務長鄭冠宇教授卸任,由法律系莊永丞教授接任。 |
2015/2-3月 |
師資培育中心李逢堅主任免兼德育中心主任,德育中心主任職務改由江卓彥一等專員兼任主任。 |
2014/10月 |
健康暨諮商中心黃泠秀輔導員榮獲教育部103年度大專校院優秀輔導人員。 |
2014/9月 |
健康暨諮商中心榮獲「103年度輔導工作績優學校」 |
德育中心榮獲「103年教育部品德教育特色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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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7/21 |
辦理102學年度北區八所私立大學交流-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經驗交流研習活動,共有64位北區八所私立大學學務長暨學務輔導相關之主管及人員參加。 |
2014/7/1 |
鄭冠宇學務長免兼德育中心主任,主任職務新聘師資培育中心李逢堅主任兼任德育中心主任。 |
2013/10月 |
德育中心溫克忠專員離職,德育中心一等專員兼主任李素娟免兼主任,主任職務改由鄭冠宇學務長兼任。學生住宿中心蔣甄澐組員轉調華語教學中心組員。 |
健康暨諮商中心榮獲「102年度輔導工作績優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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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9/1 |
鄭冠宇學務長免兼健康暨諮商中心主任,主任職務新聘姚淑文二等專員兼任健康暨諮商中心主任。軍訓室吳添福主任離職。 |
2013/8/1 |
本處原設德育中心、群育中心、衛生保健組、心理諮商中心、學生住宿中心、軍訓室等六組。102學年度因應組織調整,異動如下: |
1.為提供全校師生心理、生理整合性的服務,將心理諮商中心與衛生保健組合併更名為「健康暨諮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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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學生住宿組」更名為「學生住宿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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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學年度配合學校輪調制度,人員異動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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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處共有群育中心蔡志賢主任、衛生保健組黃輝麗組長、德育中心鐘竣功專員、群育中心黃慧玲專員、學生住宿組丁碩謙組員與學生事務長室呂雅燕等6位同仁轉調至外單位,同時有教務處教務行政組吳柏儀組長、總務處環境安全衛生暨事務管理組高應欽組長、總務處城區管理組溫克忠組員等3位同仁調入本處,學生住宿組謝蕎卉組員接任學務長室秘書一職。原德育中心周穎君組員轉調至群育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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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4 |
海洋大學王天楷學務長率領該校學務處各單位主管一行8人參訪本校。 |
2012/11月 |
衛生保健組申請101年國民健康局健康促進職場認證,已經審核通過為「優良健康促進職場」,國健局發給本校為期3年之認證標章殊榮。 |
2012/10月 |
心理諮商中心榮獲「教育部101年度輔導工作績優學校」 |
學生住宿組榮獲「教育部101年大專校院賃居服務工作特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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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月 |
衛生保健組劉美芸專員榮獲教育部100年度大專校院優秀學務人員。 |
2012/10/12 |
教育部訪視本校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經費暨執行成效,訪視100年度至101年度10月11日止之經費使用情形。 |
2012/9月 |
鄭冠宇學務長兼心理諮商中心主任。 |
2012/8/1 |
本處原設生活輔導組、課外活動組、衛生保健組、心理諮商中心、生涯發展中心、學生住宿組等六組,另由軍訓室(一級單位)任務編組組成雙溪教官服務組與城中教官服務組支援本處,學生事務長統籌本處所有業務。 |
101學年度因應組織調整,異動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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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新定位「生活輔導組」,做為協助及輔導學生自我道德的建立及發展健全人格之單位,並將名稱變更為「德育中心」,僑生與外國學生輔導業務轉至國際與兩岸學術交流事務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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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社團為學生生活教育的一環,重新定位「課外活動組」並更名為「群育中心」,透過群育中心之協助,藉由社團活動讓學生加強群我互動關係,增強學生的工作執行能力與團體合作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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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涯發展中心」併入「社會資源處」,負責畢業生生涯發展等有關事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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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軍訓室」:考量軍護課程之改變以及軍訓室與學生事務處業務合作之需要,將軍訓室併入學生事務處,並修正軍訓室主任產生方式,其人選可由教師或軍訓教官兼任,或由相當職級之職員擔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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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1 |
學生事務長洪家殷教授卸任,由法律系鄭冠宇教授接任。 |
2012/8/1 |
原校長室一等專門委員兼任心理諮商中心主任王淑芳女士榮陞本校總務長,原職務去職。 |
2012/4/9 |
轉調王淑芳主任為校長室一等專門委員並兼任心理諮商中心主任職務。 |
2011/11月 |
心理諮商中心謝貞莉輔導員榮獲99年度大專校院優秀輔導人員。 |
2011/8/1 |
生涯發展中心一等專員兼主任游艷麗免兼主任,主任職務改由生涯發展中心二等專員張彥之代理。游艷麗專員轉調心理諮商中心。 |
2011/8/1 |
心理諮商中心王淑芳主任免兼生輔組組長,生輔組組長一職改由學生事務處李素娟秘書轉任。學生事務處秘書一職改由心理諮商中心呂雅燕專員轉任。 |
2010/8/1 |
前學生事務長日文系林錦川教授卸任,由法律系洪家殷教授接任。 |
98年度 |
學生事務處榮獲教育部98年度友善校園獎-績優學校。 |
2009/5/1 |
生活輔導組二等專員兼組長林麗珠免兼組長,組長職務改由心理諮商中心主任王淑芳兼任。 |
2009/2/1 |
前學生事務長企管系沈筱玲教授卸任,由日文系林錦川教授接任。 |
2008/8/1 |
前學生事務長企管系王超弘教授卸任,由企管系沈筱玲教授接任。 |
2008/8/1 |
因應教官遇缺不補及教育部創新工作專業人力計畫之實施,原軍訓室教官服務組支援學務處之生輔相關業務部分回歸學務處辦理。 |
2008/7/3 |
澳門大學學務處參訪,由學生事務處處長司徒英杰先生率3名學務主管蒞校,會中安排學務處簡介及業務交流。 |
2008/6/26 |
元培科大、中華大學、玄奘大學及東海大學學務處聯合參訪本校,本處安排學務處各組簡報及東吳大學E-portfolio介紹。 |
2007/11/1 |
生涯發展中心高世平組長轉任生涯發展中心編纂,原生涯發展中心一等專員游艷麗改聘一等專員兼組長。 |
2007/9/1 |
彩繪青春-學生事務彙編電子書因預算緊縮自96學年度停止發行。 |
2007/8/7 |
96學年度學生事務自我評鑑。評鑑94-95年度,評鑑指標採用師大張雪梅教授之CIPP模式,邀請7位訪評委員,分兩階段實施。第一階段為自評表撰寫,第二階段為實地訪評。 |
2007/8/1 |
課外組林至善組長離職,生活輔導組一等專員兼組長蔡志賢轉調課外活動組一等專員兼組長,生活輔導組二等專員林麗珠改聘生活輔導組二等專員兼組長。 |
2007/7/20 |
申請教育部補助私立大學校院學生事務與輔導創新工作專業人力實施計畫,因應96年11月2日張彥之教官離退,向教育部申請「其他辦理學務與輔導創新工作之行政人員」遞補人力一名。 |
2007/5/22 |
教育部訪視訓輔經費,訪視95年度至96年度5月22日止之經費使用情形,訪視成績「優等」。 |
2006/9/4 |
學生事務處於95學年度起設置「學生事務處夜間聯合服務台」。 |
2006/9/1 |
原心理諮商中心組長段亞新改聘為編纂,住宿組王淑芳組長兼任心理諮商中心主任。 |
原住宿組王淑芳組長轉調心理諮商中心主任,學生住宿組一等專員曾國強改聘學生住宿組一等專員兼組長;原生活輔導組組長周秋鴻改聘生涯發展中心編纂,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組一等專員蔡志賢改聘生活輔導組一等專員兼組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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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7/6 |
原心理諮商中心組長段亞新改聘為編纂,住宿組王淑芳組長兼任心理諮商中心組長。 |
2006/2/1 |
前學生事務長音樂系張己任教授卸任,由企管系王超弘教授接任。 |
2005/10/1 |
學生事務處抽樣學生施行問卷調查,以瞭解學生需求。 |
2005/9/1 |
新生入學輔導典禮改自由參加,僅辦理二場。 |
2005/8/25 |
2005彩繪青春-學生事務彙編電子書繼續出版4100片,新生手札改以新生書卡發行。另,彩繪青春內容中「學生手冊甲編」正名為「學生手冊」,「學生手冊乙編」正名為學生社團法規輯。 |
2005/6/1 |
畢業典禮首度移師戶外舉行。 |
2004/9/1 |
2004彩繪青春-學生事務彙編電子書繼續出版4100片,新生手札維持紙本方式。 |
2004/8/14 |
台北場之大一新生歡迎會由課外組統籌,聯合各系學生會於傳賢堂辦理。校牧室、註冊組、生輔組、社資組支援當日行政資訊講解事宜。其餘各地之大一新生歡迎會委由各校友社團協助辦理,學校提供行前講習、場地費、茶點費、電話聯絡新生及相關行政書面資料。 |
2003/10/1 |
學生事務處網頁(1-2層)委外改版。 |
2003/9/6 |
2003彩繪青春-學生事務彙編繼續出版。新生手札以紙本方式出版。 |
2003/9/1 |
新生入學輔導典禮,併入註冊程序。 |
2003/08/15 - 08/22 |
學生事務處統籌迎新茶會事宜,由生務長領軍,率領生輔、住宿、課外、註冊、社資組及校牧室一同籌備及執行。 |
2002/11/20 |
城區第六大樓落成典禮。 |
2002/9/6 |
2002彩繪青春-學生事務彙編繼續出版,惟學生手冊甲編紙本改採活頁夾方式出版,爾後不在出版單行本,如有法條更新,以A4單張抽換。新生手札維持紙本方式。 |
2002/8/1 |
自九十一學年度起,學生輔導組更名為心理諮商中心,生涯發展組更新為生涯發展中心。仍然隸屬於學生事務處。(2001.12.12九十學年度第一次校務會議通過,2002.6.17董事會同意備查試行。) |
2002/6/27 |
城區第六大樓完工搬遷。生務處六組(生輔組、住宿組、課外組、衛保組、學生輔導組、生涯發展組)及軍訓室、體育室分佈在一、二樓。三至六樓為社團辦公室及社團共同活動空間。此一大樓之完工,大大紓解了城區社團活動空間不足之窘境。 |
2001/9/26 |
2001彩繪青春-學生事務彙編,首次改版為光碟版及網路版。學生手冊甲編及新生手札繼續出版紙本。 |
2000/9/6 |
2000彩繪青春學生事務彙編印製。刊物尺寸統一為A5規格。 |
2000/2/1 |
前學生事務長法律系潘維大教授卸任,由音樂系張己任教授接任。 |
2000/1/1 |
前學生事務處秘書黃瓊儀女士離職,遺缺由李素娟女士接任。 |
1999/10 - 2000/04 |
學生事務處實施單位自我評鑑。 |
1999/09-1999/12 |
協助921震災工作,參與中寮重建聯盟,期間安排校內行政人員駐站中寮鄉前進指揮所,協助軟體重建工作。 |
1999/9/10 |
1999彩繪青春學生事務彙編印製。 |
1998/11/3 |
支援學生事務處業務所成立生輔組(二)、生輔組(三)之任務編組,依實際業務更名為「外雙溪校區教官服務組」及「城中校區教官服務組」,以任務編組方式隸屬學生事務處,並直接對學生事務長負責。 |
1998/9/1 |
1998彩繪青春學生事務彙編印製。 |
1998/9/1 |
前學生事務長音樂系張己任教授卸任,由法律系潘維大教授接任。 |
1998/6/23 |
學生事務處網頁改版,更新資料。 |
1998/2/1 |
八十六學年度第二學期起,僑生暨外籍生輔導組併入生活輔導組,成立學生住宿組。生輔組組長由僑外組組長周秋鴻女士接任,住宿組組長由生輔組組長王淑芳女士接任。 |
1997/9/1 |
1997彩繪青春-學生事務彙編創刊,內容含學生事務處業務簡介、學生手冊、生涯彩虹、新生手札及安全防護卡,於新生入學輔導典禮時發送大一新生。 |
1997/6/13 |
八十五學年度第四次校務會議(臨時)討論通過並經八十六年六月十三日董事會決議,先行成立學生住宿組籌備組,俟籌備完成後正式成立。 |
1997/3/1 |
學生事務處網頁製作完成,正式上網,便於師生查詢相關業務。 |
1996/10/1 |
成立生輔組(二)、生輔組(三)之任務編組,隸屬學生事務處,直接對學生事務長負責,支援生輔相關業務。其位階與生輔組平行。聘期自1996.8.1起 |
1996/9/16 |
前學生事務長心理系李瑞玲副教授卸任,由音樂系張己任教授接任。 |
1996/8/1 |
前學生事務長日文系林錦川教授卸任,由心理系李瑞玲副教授接任。 |
1995/8/1 |
前學生事務處秘書張乃文女士離職,遺缺由黃瓊儀女士接任。 |
1995/1/5 |
因應新大學法實施,訓導長職稱該稱學生事務長。二級主管職稱改稱組長。學生輔導中心更名為學生輔導組,生涯發展中心更名為生涯發展組。體育組獨立為直屬單位更名為體育室。 |
1994/8/1 |
前訓導處秘書王淑芳女士卸任,秘書遺缺由張乃文女士接任。王淑芳女士專職生活輔導組訓導員兼副主任。 |
1993/3月 |
外雙溪校區綜合大樓落成,訓導處各單位辦公室從愛徒樓遷入綜合大樓二樓。 |
1991/8/1 |
「僑生輔導室」改稱「僑生暨外籍生輔導室」並將本校外籍生列入輔導對象。 |
1991/3/1 |
「畢業生就業輔導室」改稱「生涯發展中心」 |
1905/6/11 |
李俊清訓導長卸任,林錦川訓導長接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