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東吳大學學生宿舍收費標準  

 
校內宿舍 

 

 

  校外宿舍 

 

 

住宿費繳交方式

住宿費按學期計費,每學期繳交一次,可辦理就學貸款(保證金、網路費不得申貸)。辦理宿舍費貸款者,手續完成後,宿舍費繳費單不會自動更新為新的繳費單,請於進住報到時至宿舍櫃臺領取不可申貸項目繳費單。

住宿費退費規定
於宿舍開放進住日第六日起辦理退宿者,除休、退學因素外,一律不退費。

保證金
每學年繳交一次。
住宿期間未損壞公物,並於離宿前完成寢室公物清點、寢室環境維護,無缺繳相關費用,
經宿舍離宿手續檢查合格與確認後,無息退還保證金。 
每學年第1學期期末進行續住意願調查,
如回覆續住,而第2學期未續住者,除休退學及赴外交換外,保證金不予退還。

 

112學年度住宿起迄日期 

【第1學期】
榕華樓、柚芳樓、松勁樓:112年9月9日(六)上午8點至113年1月16日(二)下午4點止。
泉思學舍、有容學舍:112年9月1日(五)上午8點至113年2月7日(三)中午12點止。


【第2學期】

榕華樓、柚芳樓、松勁樓:113年2月17日(六)上午9點至113年6月29日(六)下午4點止。
泉思學舍、有容學舍:113年2月15日(四)上午10點至113年8月15日(四)中午12點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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