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相關表單】相關申請書表格內容

 

東吳大學學雜費暨學生宿舍住宿費分期付款辦法

一、為使本校分期付款制度確實照顧家庭突遭變故且經濟困難之學生順利就學,等訂定本辦法。
二、資格限定:同學確實不符合就學貸款申請資格,始得向本校申請分期付款。
三、申請時間限制:
(一)欲申請分期付款者,須於每學期補註冊截止日前提出申請。
(二)申請就學貸款者,如因申請資格審查未通過,而經濟確實有困難者,可於接到就學貸款審查通知後七個工作日內提出申請。
四、申請流程:申請表須經家長、導師、學系主任同意簽章後,向學務處德育中心提出申請,表格請至德育中心網頁下載(http://www.scu.edu.tw/life/)。
五、分期付款每學期分五期為限,第一期至少須繳交分期付款總金額之五分之ㄧ,其餘四期還款金額由申請人自訂,並於當學期結束前繳清。若未繳清上學期分期付款者,不得申請次學期之分期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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