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說組 佳作
  • 適用身份:文鵬翔〈天職〉
  • 最後修訂日期:
民事,法律所未規定者,依習慣;無習慣者,依法理。    去他的!什麼法律、習慣、法理。自從唸了法律系以後,就成為被嘲笑的對象了。相熟一點的朋友,有事沒事,總愛拿這個來消遣消遣!不是說:「!唸法律的,連氣質都與眾不同啦!」就是說:「!現在我們可不敢跟你聊天啦,跟大律師聊天,怎麼有錢付談話費呢!」對這些倒能一笑置之,朋友嘛!少不了要彼此嘲笑嘲笑。受不了的是那些媽媽的朋友,李家伯母、張家媽媽什麼的,見了面,總會來上這麼兩句:「女孩兒家,唸這個幹什麼,唸出來,連婆家都難找呢?」    「快轉系吧!要不然可沒男孩敢要啦!」    「哎!做女孩子的,書唸的好不好,倒在其次,上大學嘛!不過是將來找對象時,自己條件更好一點而已罷了,還是找個一輩子的金飯碗要緊。」    像這樣的話,剛聽時也只有苦笑,長輩啊!怎麼去和他們爭論呢?只是自己心裏不服氣,總暗想著:讀書原是為著一個興趣、抱負與理想,要是為了嫁人而唸書,那多無聊、多沒趣呢!    回想起來,做學生時可真豪氣干雲,滿腦子的理想,一肚子的抱負,那種心境,活像恨不得把全天下的苦難全給擔在肩上似的,整天就是與朋友談著:「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什麼法治興邦啦!尊法崇法啦!那時節,真覺得要復興文化、建設國家的,真是捨我其誰!    捨我其誰?我在心裡唸著,朝自己苦笑一下。噯!在社會上混了這麼多年了,這才知道,少年時候的想法真天真,在熙熙攘攘的這麼多人裏,混混沌沌的這麼多事情中,能在公司裏湊合個小職員在報表、 支票、帳目裏打轉就已經很滿足了,那裏還興得起「捨我其誰」的壯志呢?反倒是那些李家伯母、張家媽媽的話,一日比一日在心底裏來得清晰:「女孩子,嫁個好丈夫比什麼都重要!」    我一甩頭髮,把紛亂的思緒給搖落,卻一眼望見鏡中的自己。水紅色的套裝,豔得像燦爛的朝霞,大波浪的長髮鬆鬆的披在肩上,襯得化過妝的臉分外的鮮妍,我有些不習慣這樣的自己,可是,姊姊說過的:「這年頭啊!男孩子就喜歡這個,斯斯文文、秀秀氣氣的,女人味道濃濃的。卻又不能拘謹的過了頭,總要帶出些女孩子的嬌憨與柔媚來。」    這年頭啊!人和人的關係就像我今天的臉,都化過濃妝的。一進公司的大門,就瞧見了王大明假假的擠滿了一臉的笑。他正起勁的朝我揮手,我只挑挑眉毛當做沒看到,閒閒的往我自己的座位,優雅的的坐了下來,臉上似有似無的淺笑著,翻弄我的報表、帳目,也沒看清寫些什麼東西,我在等王大明過來。    「陳小姐,陳小姐。」我緩緩抬頭,王大明正站在我面前。「哎!陳小姐和你打了半天招呼,都沒看見?」我只笑了笑,沒答腔,他又擠起一臉笑,齜著白牙:「你今天好漂亮,怎麼?有喜事啊!」    我眨了眨眼睛,讓長睫毛一張一闔的,襯得眼睛更柔媚些。「王先生,你是消遣我嗎?」    王大明笑得更加邪門了,聲音也壓低了:「星期六下午,我請你看電影、吃飯,好不好?」    我微微笑著,卻不答話,他伸手摸了一下鬢腳:「陳小姐,你總得給個面子,我已經請你五、六次了,你都沒答應,這一次……」我笑著把聲音放甜:「我沒說不答應啊!只是科長在瞪你呢!你先去辦公事,等會兒再說,好不好?」王大明連連點頭,笑著回座位去了。    我把眼光轉向李立群,他恰恰也在望著我,目光相接處,他的臉瞬然的紅了,慌忙地把頭低下。我暗自笑起來,現在,像李立群這麼害羞的男孩子只怕不多了。李伯伯家與我們家是世交,我和李立群是一道長大的,只是每次與他談話,都覺得兩人中間好像隔了一層什麼似的,難道,人與人相處當真要靠個「緣」字?    說到緣,姊姊卻最不相信緣份了,就在昨天晚上還特地的跑回家來教訓我。「小妹啊!不是我說你,你也老大不小了,別再東挑西揀,嫌這嫌那的,不要老把個「緣」字掛在嘴邊,我告訴你,結了婚,沒緣也變有緣了。你別對我做鬼臉,我可是為你好喔!你與那個林瑞國算是有緣份的,兩個人第一次見面就看對了眼,結果呢?三、四年的感情,說完了就完了,今天下午我還碰到林瑞國和他太太,人家可親密的緊哪!你呢?還抱一個緣字在做夢呢?」說著說著,姊姊的聲音竟變得蒼涼起來:「小妹,我也不是逼你,我也年輕過,也戀愛過,也有過理想與抱負,我瞭解你的心情。只是人生的事往往是並不完美的,婚姻也只是互相遷就罷了。太多時候,人不能只為自己活著,媽年紀大了,希望看你有個好歸宿,你就不為自己想,難道也不為媽想想?」    姊姊說話的時候,我盯著他的眼睛,他美麗的眼睛裏有著淡淡的無奈。人家都說姊姊命好,嫁了個金龜婿,又體貼、又溫柔,又有經濟基礎,這一生是無憂無慮定了。可是,只有我知道當姊夫上班後,姊姊對著整幢大房子的孤獨,也只有我知道當姊姊硬被扮成雍容華貴的夫人陪著姊夫應酬的寂寞,姊姊原不是被人擺著當花看的,只是在現實裏,姊姊竟被擺成讓人欣賞的人造花了。    從結婚之後,姊姊就不再看唐詩,吟宋詞了,那裏有著太多他和張大哥的記憶,我看過姊姊寫給張大哥的最後一封信,那些句子全像灑著姊姊的淚:「不要怪我母親,她沒有錯,在你和林文成之間無疑的,每一個做父母的都會把女兒交給林文成,畢竟在物質的條件上,你無法與他相比!如果你要責備的話,請你全怪我吧!只怪我太懦弱,懦弱得無法堅持自己的理想,陪你到鄉下去教書,去侍奉年邁的伯父伯母,栽培年幼的弟妹。可是,我想你總該了解,我嫁給林文成,不是貪圖他什麼,而是安母親的心。我十歲時,母親就守寡,我不忍到現在還讓母親替我操心……」    張大哥沒有怪媽媽,沒有怪姊姊,甚至,也沒有怪姊夫,姊姊結婚前一天,他來家裏送禮,姊姊不在。我送他到車站,他高大的身影立在夕陽下,像一座輪廓極好的雕像。我幾次想開口說什麼,卻又硬生生把話咽了回去,倒是張大哥開口了:「真的,我沒有怨恨任何人,我家裏弟弟妹妹多,我賺的錢又少,你姊姊嫁給我,是一定要吃苦的,我不要她吃苦。」他說話時,眼睛直直看著前方,就彷彿我不在他面前。「人生很多事情,原也無可奈何,你姊姊是對的,一個人活在世界上畢竟不能只為自己著想……」張大哥上了車,他的話仍在我耳邊迴盪。是的,媽沒錯,姊姊沒錯,張大哥更沒錯;錯的只是張大哥太窮,錯的是姐夫是隻金龜,而張大哥是條泥鰍。    昨晚,姊姊回去後,媽把我叫到她房裏,昏黃的燈光下,媽媽看起來好蒼老,好疲倦,白髮映在暗沉沉的光影裏,顯得更落寞蕭索。沉默了好一會兒,媽媽輕聲說:「我不知道你們姊妹是否怪媽對你們的終身大事管得太多,不過再怎麼說,媽也是為你們好。」媽嘆了口氣,聲音裏夾雜著苦澀。「媽家鄉裏傳著句老話:『嫁漢嫁漢,穿衣吃飯』,現在雖然年頭不一樣了,女孩子終究也要有個歸宿。年紀到了,一個人東飄西蕩的總不是辦法,媽命不好,三十出頭就沒了你爸爸,這二十幾年來的日子怎麼過的,你們姊妹也都清楚,媽倒不是怕窮,只是能過得富裕些不是更好嗎?你姊姊嫁給你姊夫,我知道她心裏有些不樂意。不過,這幾年來,她們夫妻也處得不錯,往後的日子眼看也不用發愁,對你姊姊,我這顆心算是放下了,現在擔心的就是你。」媽又說了:「我並不反對女孩子唸太多的書,只是書唸多了,怕找婆家就更困難了,這個道理,你懂嗎?」    我點點頭,怎麼不懂呢?畢業後原有的那麼多雄心,一心想繼續唸書的,卻在媽媽的反對聲裏給打消了主意,有時不經心的翻看昔日唸的書,也只是徒增悵然而已,「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嘛!」太多的抱負全碎在現實,而當前最重要的事,真如媽所說的,找個好丈夫嗎?    「找個好丈夫比什麼都要緊,不是媽逼你,只是,女孩子經不得老,一過三十,再漂亮的人也耐不住看了,你今年也二十七、八了,再不留心一些,只怕就不是你挑別人,而是別人挑你了!趁現在模樣兒好,追你的人還多,睜大眼睛挑個好的,一輩子不愁吃穿,不操心,媽將來也閤的上眼,別推三推四的把個什麼愛啊!緣的的放在嘴邊,一個人活一輩子那能事事都順心呢!」    媽媽的話帶著些惆悵與無奈,我聽著聽著,便從心中泛起淡淡的涼寒。濛濛的燈光,濛濛的思緒,把我心境攪成亂糟糟的一片,再也理不清個頭緒來,只有媽的話在耳邊響著:「女孩子,終究要有個歸宿!」    室內的嘈雜聲驚醒了我的回憶,許多人影在大廳裏穿梭著,我看看錶,都十一點多了,猛地,一個火辣辣的人影在我眼底晃過,許多男人都停住了手中的工作,個個睜大個眼睛盯著紅衣女郎,紅花的緊身上衣,把凹凸分明的曲線繃得惹人遐思,紅色緊身裙襯得一雙小腿修長而渾圓,裙子前面的高叉裏隱約閃動的大腿,讓男人全看直了眼,她卻像沒注意般地掛著一個動人的微笑,踩得腳下三寸細高跟鞋一逕下樓去了,只留下一辦公室坐立不安的男人。    我對自己冷笑一下,也許,明天,我也會穿著這麼一身衣服,在大街上展示我的身材,把每個男人的眼光都吸引進來,說是一向扮演純情玉女的我不可能穿這種衣服嗎?那可不一定!這年頭,什麼東西不會變?什麼事情不可能?昨天還拉著手的親密朋友,今天就反目成仇;上個月還一起的夫婦,這個月就在法院外各分東西;去年耀武揚威的富賈,今年就成了身繫囹圄的囚犯。    這年頭,有什麼東西不變?有什麼事情不可能?那麼,當林國瑞裝出一副無辜的樣子來和我說再見時,也實在沒什麼好奇怪的!    總也忘不了分離的那夜,許多失眠的晚上,硬生生把那個印象給推出腦海,卻愈推愈清楚。那夜,他說的話多像三流電影中的對白。    「真的!你要原諒我。離開你,絕不是我的本意。真的!天底下的女孩子,我就只愛你一個人。」他把聲音放低,像在朗誦一首早就寫好的蹩腳詩。    「可是,我們兩個人不能結合的,我們在一起,會窮窮困困的過一輩子,每天為一些小小瑣碎的事煩心、吵架。這樣的日子有什麼意思?而且,我也不能靠你來養活我,是不是?人活著有時候就不能不現實一點。聽我說:兩情若在久長時,又豈在這朝朝暮暮?雖然,我們不能白首偕老,可是,有了這麼一段刻骨銘心的愛,在日後的回憶中不也是很美嗎?有時候,不結合比結合還要完美的呢。」    是啊!話也許不錯,古今中外的愛情故事,最感人的,全是因為他們沒有結合,而不是他們在一起變成了每天吵嘴的凡夫愚婦。可是,我不要演羅密歐茱麗葉,也不要演梁山伯祝英台。我只要在一個小小的家裏做一個妻子,我寧願演一齣柴米油鹽的鬧劇,而不要唱一齣石破天驚悲劇!    可是,林國瑞打定了主意,要演一場惜別。那夜,分手在冷清清的風裏,雨綿密的落著,我在大衣裏發抖,扔回他披在我肩上的夾克,頭也不不回的向前走,路燈拉長了我孤單的影子。夜裏十二點的長街已經沒了行人,林國瑞沒有送我,只呆呆站在樹下,等我走了好遠好遠,風裏還傳來他的聲音:「我對不起你,我對不起你!」    去他的!三、四年的感情,說句對不起完了嗎?一起在山間水湄談過那麼多的話;一起握著手立誓說:「要為理想執著,那怕以後的日子再困苦,也絕不後悔,一起計劃過未來的生活,小小爬滿了長春藤的屋子,一屋子談文論道的朋友,滿架子的書,兩顆不變的心………。」山盟海誓過的,月下花前過的,一句對不起就全了結了嗎?所謂感情,所謂理想!又是多麼經不起考驗!    分手不到半年,林國瑞就高高興興的扶著董事長千金走進禮堂。結婚的前一天,我收到他的信,粉紅花箋上龍飛鳳舞著:「今生無緣,來生再續。」    去他的緣,去他的來生再續。這一切多像一部不入流的寫過許多遍的老劇本!而歲歲年年,很多人在演同樣的差勁戲!撕去了信,卻撕不去心頭的創傷,撕不去多年的情份。    哎!就撕不去又又能怎樣?別人現在興高采烈的挽著新婚妻子,朝著光明燦爛的前途邁進。我呢?難道就要抱著這麼一段殘缺的感情,一輩子痛苦寂寞。    去他的!別人能拋卻幾年的情誼,拋卻高遠的理想,找個有錢有勢的岳父。我難道不能為媽的苦心著想,為自己的將來著想,去釣一隻金龜?    我猛地抬起頭,日光燈的白芒刺痛了我的眼睛,濛濛中看到許多男人的影子在晃動。是了!悲劇角色已經演得夠長了,總得換換胃口,演部鬧劇!    我走到王大明面前,他朝我挑挑眉頭,「早該去餐廳吃飯啦,就為了等你,害我差一點沒餓死!就衝著這個,星期六也該答應我吧!」    我自己都覺得聲音甜得膩人:「讓人家想一想嘛!看我能不能把星期六的事推掉。晚上你再打個電話給我,現在,快去吃飯吧!不然又賴人家要餓死你啦!」    王大明笑著吃飯去了,臨走,還低聲說:「晚上我打電話到你家,等我電話喔!」    是吃午飯的時間,廳裏只剩下李立群一個人,我用眼角掃他,他正楞楞的瞧著我,我在心裏對自己冷笑一下。媽說:「要多交幾個朋友,再從裏面挑個好的。」什麼是好的?有錢的嗎?王大明家裏有房子也有田地的。有前途的嗎?幾個我認識的男孩全像是前途光明的模樣。有錢又有前途的嗎?就像是李立群?    李伯母總有意無意的,當著我的面對媽說:「我們家立群啊!人品是沒話說的,學問也不差,就是一點,平常有說有笑的,見了你們家小妹就說不上話來啦!不過說句不怕別人笑話的話,現在,像我們家立群,這麼好的性子,還真打著燈籠都找不著呢!」    媽也喜歡在我面前提李立群:「李立群的條件算是好的了,你伯伯就只他這麼一個兒子,將來的事業、財產,不都是他的嗎?而且立群這孩子性情好,為人體貼、厚道。家世、教養全是一流的,女孩子嫁給他,也算是有福氣的了。」   李伯母的意思,媽的意思,我全知道的,我要去喜歡李立群嗎?或者,我應該去喜歡李立群嗎?望著李立群坐在那兒的身影,我掠了掠頭髮,拿起皮包走到他面前:「嗨!」    李立群抬頭與我打了招呼,他的耳根微微的泛著紅潮。    「我媽媽要我代問伯父伯母好。我媽媽這星期六要去你家打牌,請伯母先替她把牌搭子找好。」我邊說邊笑著,從李立群的眼中,我知道自己的樣子很可人。    他停了半晌,只訥訥的說了一句話:「你要不要來我家玩?」    「你要不要我去呢?」    李立群的眼睛閃著光,卻沒說話。我柔聲說:「你要是歡迎我,我當然去。還想去看看你的郵票呢?」    「你對郵票也有興趣?」他的聲音滿是興奮。我笑著不語,新裏卻苦笑;天知道我什麼時候對郵票有興趣,除了寄信,我是從來不買郵票的,更談不上什麼集郵了。    談起郵票,李立群立刻興奮起來。「我有不少難得一見的,你來時可以好好欣賞一下。」    我斯斯文文、秀秀氣氣的笑著,輕聲說:「快去吃飯吧!等會兒飯菜冷了,你吃了又鬧胃疼,伯母又要擔心了。」    李立群步伐輕快的去了,下樓梯前,回頭望了我一眼,那一眼裏,包含了許多他沒有講出來的話。    中午休息時間,職員不上班,全部之到哪兒去了。空蕩蕩的大廳只剩下我一個人,落地長窗外的天,仍壓著低低的雲層,烏沉沉的顏色,也好像我沉默的心境,在那厚重的陰沉裏,彷彿有許多意志在洶湧著。大學時代的遠大抱負,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的豪情,此刻都清晰的浮上來。可是,媽媽的話也在心底不住澎湃:「女孩子,找個好丈夫最重要。找個好丈夫最重要………」那話聲在我心中愈敲愈響,彷彿是一陣掀天的巨浪,把那些豪情壯志全給吞噬了。    在白花花的日光燈下,我的頭有些昏,許多人影在我眼前走馬燈似的旋轉。林國瑞的,王大明的,李立群的,姊夫的,張大哥的……。那些人影逐漸形成一個巨大的陰影,把我壓得透不過氣來。    我一個人站在廳裏面對著白慘慘的牆、灰濛濛的天。突然,自心底湧起一個念頭:「非把世界上有錢有勢的男孩子弄到手不可,管他的什麼愛情不愛情。畢竟!找個好丈夫是女孩子的天職啊!」

 

|回到頁首 | 返回第二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