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方便我們的生活,但處於資訊科技流通快速的現代,如何善用這些技能增強自我的能力、認識網路危機、保障自我安全,都是我們應該學習的。藉由資訊能力畢業標準的檢核,以因應未來我國產業數位轉型之人才需求,除了提升自我價值,也能提升智育的發展。
為此,本校自103學年度起實施「資訊能力畢業標準」,凡103學年度(含)以後入學之學士班學生,須於修業年限內取得此標準,方可畢業。
107學年度起入學之學士班學生,須於修業年限內修讀「資訊」(需內含運算思維及程式設計)」相關課程2學分(含)以上,成績及格者始取得資訊能力畢業標準,方可畢業。
111學年度起入學新生不適用高中成績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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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訊能力:
103學年度起學士班入學新生資訊能力檢核機制及配套措施如下表,凡本校學生【備註1】完成下列任一個認證階段,即通過本校資訊能力檢核。
認證 階段 |
列抵方式 |
檢核項目 |
配套措施及相關說明 |
第一階段 |
可擇一列抵 |
高中修習4學分(含)或72課時以上之資訊等相關課程且成績及格或等第合格、或學分通過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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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取得以下資訊專業相關證照一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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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遲在延長修業年限內,學生檢附專業證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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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修習由學系自行規劃或開設於全校性選修課程,且經相關會議審核通過之「資訊」(需內含運算思維及程式設計)【備註3】相關課程2學分(含)以上,成績及格者始可認抵。 |
最遲在延長修業年限內須審核通過之「資訊」相關課程,成績及格者始可認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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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階段 |
未取得第一階段檢核通過者 |
需修習相關會議審核通過之「資訊補救(或深耕)課程」2學分,成績及格者始可認抵,且不列入畢業學分。 |
最遲在延長修業年限內必須通過資訊能力畢業標準。 |
【備註】
- 資管系、巨資學院學生之「資訊能力」檢核由該學系另定之。
- 103-106學年度入學學生仍維持入學第一學期前提出此項之申請。
- 107學年度(含)起,「資訊能力」列抵課程均需內含運算思維及程式設計。
參考法規:「東吳大學學士班學生資訊能力畢業標準檢核機制及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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