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自103學年度起實施「三大畢業標準」,即「英文能力」(自110學年度起更改為「外文能力」)、「資訊能力」與「美育活動」三項,凡103學年度(含)以後入學之學士班學生,須於修業年限內取得此三項畢業標準,方可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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