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本校學生在生活中參與各類藝文活動,以期有生活化、多元化之美感體驗,強化其美感意識,進而提升生涯發展中的美感內涵,本校自103學年度起實施「美育活動畢業標準」,凡103學年度(含)以後入學之學士班學生,須於修業年限內參加至少4場經本校認證之校內美育活動,方可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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