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適用對象:103學年度(含)以後入學之學士班應屆畢業生延修生,參與經通識教育中心會議審核認可之校內各單位舉辦之藝文活動未達四場次者。
  2. 申請期間:一般學系學生為四年級第二學期,法律系學生為五年級第二學期,延修生為延長修業年限內。
  3. 補救限制:僅可申請一次補救措施,即僅可抵免一場次之美育活動,其餘場次仍需藉由參與經通識教育中心會議審核認可之校內各單位舉辦之藝文活動,方可抵免。
  4. 詳情請參閱以下規定。
  5. 補救專區請上Tronclass查詢(僅有符合資格的同學才看的到)。

補救措施 - 總覽列表

表單名稱 表單用途 最後修訂日期
東吳大學學士班學生「美育活動」畢業標準補救措施 實行補救措施參考 2020-05-28
東吳大學學士班學生「美育活動」畢業標準補救措施申請抵免流程 實行補救措施參考 2020-05-28
東吳大學「美育活動」畢業標準補救措施抵免申請表 申請補救措施 2020-05-19

 

|回到頁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