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申請床位規則

東吳大學學生宿舍輔導及管理辦法第八條
於現有學生宿舍不敷需求期間,大學部新生除進修學士班外,非設籍於台北市、新北市之新生及當學年度轉學新生、身心障礙生、低收入戶、 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罹患宿疾致使身體羸弱或行動不便者、家遭急難變故經濟亟需協助者、年度新任及服務滿兩年以上(含)卸任宿舍生活勵進會幹部、年度新任行政助理及其他特殊個案經查證屬實審查通過者或經績效評估合格者,享有優先分配住宿資格。

【床位申請】第一節《申請住宿辦法》
申請住校以一學年為原則。每學年第1學期期末進行續住意願調查,如回覆續住,而第 2 學期未續住者,除休退學及赴外交換外,保證金不予退還。

 

大一新生宿舍申請

床位申請限戶籍地設於雙北市以外之新生申請(如因地區因素,到校嚴重不便,得以特殊個案申請床位),申請方式於7月上旬公告於學生住宿中心網頁最新消息。

住宿分配以戶籍地所在地距離學校遠近方式依序分配,惟設籍時間應於當地居住滿6個月以上。113學年以盡量滿足雙北以外新生住宿需求為目標。


新生床位由學生住宿中心主動分配,主要安排於外雙溪校內宿舍及泉思學舍(北投),以各學系依學年輪流分配入住泉思學舍為原則。

上網申請:113年7月8日(一)起至8月21日(三)中午12:00止至東吳大學新校務行政資訊系統(https://api.sys.scu.edu.tw/academic/)進行申請。8月23日(五)晚上12點以前,於學生住宿中心網頁最新消息公布新生床位分配結果。


大一新生床位申請事宜已於113年7月3日於學生住宿中心網頁最新消息公告。新生入學須知_學生住宿中心服務電子檔網址:https://file.ecampus.scu.edu.tw/portal/utility/downloadFreeFile.aspx?path=PPS\wnnigdmipxwm3i45sg0p4vje_123119897.pdf),內有住宿申請之完整資訊,需於規定時間內上網登記。

優先進住宿舍申請:
全校同學如具下列條件,得以特殊個案方式提出床位申請:

因身心障礙行動不便或因其他生理因素需優先照顧者。
(中)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戶子女(係指持有社會局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家遭急難變故,無力繼續就學,亟需協助者。
因其他特殊個案情形,經查證屬實,審查通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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