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吳大學環境設施及設備系統請修作業執行細則
  • 適用身份:本校各一、二級單位
  • 最後修訂日期:2016-01-14

依「東吳大學採購辦法」第16條規定,各單位申請環境設施及設備系統修繕維護,有關作業權責及流程,應依本細則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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