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班招生分兩種,包含碩士班甄試與碩士班入學招生考試

相關招生事宜以113學年度招生簡章為準
* 詳細內容參考本校網頁網址: http://twb.idc.scu.edu.tw/scu2007/zh_tw/enroll_index.htm


東吳大學社會工作學系113學年碩士班甄試預告

◎甄試名額:16

◎報考資格
 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畢業,取得學士學位(含應屆);或具有教育部「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有關碩士班報考資格者。

◎預定  報名日期

◎預定  面試時間

◎指定繳交資料(報名時同時繳交書面審查資料及社會工作實務經驗反思心得報告一篇)
一、書面審查資料:
1.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一式三份(須附學業成績總平均及名次證明)
 2.學習計畫(1000字內)一式三份
 3.學經歷(含學習動機與期待、研究興趣、修課計畫等1000字內)及自傳(1000字內)一式三份
 4.其他相關個人能力、經驗等證明文件一式三份
 5.工作經驗表(符合報考資格第2 項考生繳交,請依簡章所附表格逐項填寫)


二、社會工作實務經驗反思心得報告(個人生命經驗與專業經驗的反思)一篇(一式三份)

◎甄試方式及項目
  1.書面審查:
   
  就成績單、學習計畫、學經歷、自傳及其他資料等綜合審查。
  2.社會工作實務經驗反思心得報告
  3.面試。

◎成績計算方式
  (書面審查×30%+社會工作實務經驗反思心得報告×30%+面試×40%)*3=總分
  

 說明:◎說明:
1.學習計畫含學習動機與期待、研究興趣、修課計畫等。
2.社會工作實務經驗反思心得報告含個人生命經驗與專業經驗的反思。本項請上傳至審查資料上傳系統中之「工作經驗心得」項下。
3.本系碩士班研究生實習抵免辦法規定:

(1)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依照考選部社工師考試資格認定標準)之研究生只需一次實習必修課,並以選讀本系碩士班一門3學分選修課替代一次機構實習學分240小時。
(2)研究生於入學前,已累積社會工作實務經驗達5年(含)以上,並具社工師應考資格,以選讀本系碩士班一門3學分選修課替代一次機構實習學分240小時。
符合(1)或(2)資格者,得檢附職歷證明、學位證書或學分相關證明,於入學年度第一學期(10月15日前),向本系碩士班提出申請,經實習委員會審查同意通過後核定。符合前開資格者,可依個人適用之款次申請擇一或同時替代兩次實習。


  *其他相關訊息查本校招生組網站網址如下:
 
http://twb.idc.scu.edu.tw/scu2007/zh_tw/enroll_master_exam.htm

http://www.scu.edu.tw 東吳大學首頁招生訊息

 或電洽詢本校招生組:02-28819471轉6062-6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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