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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碩專班修業規定調整--新制助你快速畢YA!

  • 07/08/2019

東吳大學社會學系  公告

主旨:公告本系修訂碩士在職專班修業相關規定。

說明:

 一、依據本系107學年度第二學期第四次系務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系碩士在職專班修業相關規定調整如下:

(一)修訂「東吳大學碩士在職專班碩士學位候選人學位考試辦法」

1.指導教授:原規定為「研究生應於第二學年第一學期註冊前洽請指導教授」,改為「研究生須於第二學年第一學期開始(8月)前洽請指導教授並繳交論文題目報告單」。

2.資格考核:取消資格考核。

3.碩士論文口試本調整為「口試舉行日期前10天繳交」即可,毋須於碩士論文口試申請書提出時一併繳交。

 

(二)增訂「本系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寫作格式」之選項,除傳統碩士論文寫作格式外,增加下列寫作格式:

1.一萬五千至二萬五千字左右之期刊論文格式寫作格式。

2.社會實踐類型之碩士論文寫作格式:提案、教材、技術報告。

   三、前述相關規定之調整修訂後,適用108學年度起全體在學碩士在職專班研究生。

 四、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