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公告本校111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申請退修科目事宜
2022-11-24
111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辦理退修注意事項:
一、作業時程:
(一) 辦理日期:111年12月5日至12月16日(8:30- 17:00)
(二)退修科目申請表下載路徑:校務行政資訊系統 http://web.sys.scu.edu.tw/ →學生服務→教務→學生退修申請表→列印。
二、退修應親自申請且依申請表中說明及程序辦理,並經授課教師及學生所屬學系主任確認簽章後,送交註冊課務組辦理人工退修,並且取得註冊課務組簽章之回執聯後,方完成退修申請。
三、退修科目每學期以二科為限(含必修體育),退修後當學期修習學分仍應達最低應修學分數(最少10學分)之規定,研究生每學期修讀學分下限為一科(含論文),但各學系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辦理;延長修業年限學生退修後至少仍應修習一個科目。
四、完成退修申請後,請務必於退修截止日前至校務行政資訊系統–教務–功課表查詢或選課清單查詢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