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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02-2881-9471 分機 6682

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辦法

繳交申請表、歷年成績單、自傳、讀書計畫、教授推薦信各乙份,於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向本系提出申請。

詳細辦法及相關申請資料請詳閱法規